立有標尺 改有准繩
浙江出台《政府規章“立改廢”評價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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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日,首個覆蓋政府規章制定、修改、廢止全生命周期的標准化評價體系——《政府規章“立改廢”評價工作指引》在浙江正式出台。
今后,全省所有新增、現行政府規章,都將對照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實效性等指標開展量化打分的“全面體檢”。此舉標志著浙江政府規章“立改廢”告別以往憑經驗研判的傳統模式,邁入量化精准評估的精細化新階段。
小到小區停車、噪音管控,大到市場經營、行業治理,政府規章連著萬家煙火、關乎市場活力,是數量最多、覆蓋面最廣的法定規范性文件,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制度載體。但長期以來,地方政府規章“立改廢”缺少統一、清晰、可落地的“度量衡”。
各類治理堵點隨之滋生:有的立法項目需求論証不充分,內容與現有法規交叉重復,造成無效立法、重復立法﹔有的制度設計脫離基層實際,辦事流程冗余繁瑣,使群眾辦事、企業經營多跑彎路﹔有的越權設規、增設准入門檻,擅自給經營主體加碼義務﹔有的出台年久,內容跟不上發展需求,淪為“僵尸規章”“花樣規章”……
良法不在量多,而在質優。上述問題,不僅浪費寶貴的立法資源,也使社會增加不必要的制度成本,背離了立法初衷,成為制約發展質效的隱性短板。
正是瞄准這些痛點,《指引》把抽象的政府立法審查要求,拆解為可對照、可核查、可量化打分的具體指標,給政府規章套上“緊箍”,用更精准更優質的制度供給護航高質量發展。
首先,嚴把增量入口,量化打分擠干立法“水分”。
針對源頭管控,《指引》設置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四大核心維度,配套細化評判標准,實行扣分制准入篩查。項目總分高於85分可列為一類立項項目,低於85分則退回補充論証、修改完善后重新申報。
比如必要性。是不是真的需要立法、能不能通過市場自主調節解決、上位法是否正在修訂?這些問題都有明確的評判標尺。可立可不立的堅決不立,將有限的立法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領域。
又如可行性。有沒有成熟的實踐基礎、實施主體明不明確、落地成本高不高、綜合效益怎麼樣?一律從嚴把控,避免出台中看不中用的“紙面制度”。
一個個前置篩查關口,讓問題在立項階段就被識別攔截,守住公權力運行邊界,讓制度設計從起點就朝著便民高效的方向走。
其次,做實存量巡診,動態清理淘汰滯后規章。
過去地方立法存在“重制定、輕清理”現象,核心症結就是缺少常態化、標准化的清理工具。
《指引》對現行規章要求開展動態篩查,其中實效性指標佔比最高,同樣進行量化分級:得分低於70分或任一指標被扣至0分的,及時修訂或廢止﹔少量扣分的,啟動修正程序﹔無扣分的繼續施行,實現存量規章常態化“健康管理”。
2020年出台的《浙江省第19屆亞運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定》便是典型案例,涉及的保護主體杭州第19屆亞運會組委會已於2025年8月18日正式注銷,相關亞運會知識產權保護均可以通過商標法、專利法等法律法規予以實現,多項KPI扣分累計觸及修訂閾值,被列入建議廢止清單。
這意味著,依托量化評價體系,這些老舊規章存在的“過時”之處,無需人工反復研判,就可精准識別、快速處置。
此外,標准化的評價指標體系,也為數字化賦能立法審查打開了空間。
浙江將人工智能大模型工具融入評價工作全流程,打造“人工審查+智能輔助”審查模式。通過人工智能大模型工具自動完成上位法歸集比對、條文與指標匹配、違規情形識別等,一鍵生成問題清單與初步審查建議。
同時,《指引》明確,人工智能輔助結果僅作參考,最終判斷仍由專業立法人員把關。這樣一來,既用數字技術壓縮了重復勞動的耗時,提升了審查的全面性,又牢牢守住了立法工作的專業底線。
目前,《指引》已在2026年政府規章專項清理和2027年度政府規章立項工作中部署應用。對照評價指標,一些適配性不足的老舊規章被納入修改、廢止清單,有的論証不夠充分的預備申報項目主動回爐打磨。
給政府規章套上“緊箍”,本質上是規范立法權力。它傳遞出一個清晰導向:政府立法不是部門擴權的工具,而是服務發展、保障民生的手段。不該立的不立,該修訂的修訂,該廢止的廢止,說到底是為了給經營主體鬆綁、為群眾辦事減負,讓制度供給真正跟上發展節奏、匹配群眾需求。
《指引》的實施,是浙江以良法促善治的一項創新實踐,也意味著全省法治政府建設正朝著更規范、更便民、更高效的方向穩步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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