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景寧破局縣域金融糾紛治理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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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真沒想到不用開庭,短短2天就把還款方案定下來了。法官和調解員幫我們爭取到分期還款,企業總算能正常運轉了。”日前,在景寧畬族自治縣社會治理中心金融調解室,一名小微企業主在調解協議上簽字。銀行方面也表示,申請調解無需訴訟費,能夠快速鎖定還款方案,更利於維系客戶關系。
這起糾紛的高效化解,是景寧法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金融糾紛源頭治理的縮影。今年以來,景寧法院以“府院聯動”為抓手,統籌行業調解、賦強公証、預查廢、督促程序等多元解紛方式,截至目前,全縣前端化解金融糾紛467件,進入訴訟案件143件,同比下降20.55%。
景寧法院打破部門壁壘,聯合縣司法局、金融監管部門建立聯席會議、信息共享、流程銜接機制,指派法官常駐社會治理中心,聯動專職調解員開展調解,快速促成有還款意願的逾期當事人達成分期方案,在保障金融債權的同時為小微企業紓困。
針對金融糾紛“贏了官司難兌現”的痛點,景寧法院前移治理關口,推行“預查廢”機制。對債權明確、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出具《預查廢証明》,金融機構可憑証明辦理不良資產核銷,避免無效訴訟。同時推廣賦強公証,引導金融機構在簽約時同步辦理,一旦發生違約可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壓縮維權周期、減少訴訟增量。針對金融機構風控短板,法院及時制發司法建議,推動規范業務管理,從源頭減少糾紛。
在案件審理環節,該院深化繁簡分流,對信用卡逾期等批量金融案件分類處置:事實清晰、爭議小的適用督促程序,快速發出支付令﹔符合條件的啟用多案聯審,集中排期合並審理,高效辦結系列案件,減輕各方訴累。
從法院單獨裁判轉向“府院聯動”共治、從末端辦案轉向源頭預防,景寧法院的探索是落實省高院“強基固本”工程、夯實基層治理的生動實踐。下一步,景寧法院將繼續依托“府院聯動”機制,把“預查廢”“多案聯審”等好機制用活用好,以更高質量的司法服務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為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鐘洪飛、陳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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