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上海警方全面实施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人民网上海12月1日电 (记者王文娟)“这是您的临时身份证,请收好。”12月1日,来沪工作的闫先生在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虹桥路派出所综合窗口顺利拿到了刚刚申领的临时身份证。为充分发挥上海警方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自2023年12月1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在长三角区域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全面实施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闫先生在上海工作生活多年,前几日准备前往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不见了。按照原先的政策,闫先生需要回到户籍地办理身份证补领并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受惠于新政,闫先生能够直接在沪办理相关身份证业务,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制证中心负责人、副主任史俊敏介绍说,全面实施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跨省通办”,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体现,是便利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有力举措。
目前上海警方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外省市公民在上海各派出所综合窗口均能办理包括身份证首次申领、换领、补领、临时身份证在内的全部四项业务。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虹桥路派出所综合窗口民警陈思阳告诉记者,目前公民跨省异地办理首次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发,并由市局人口办制证中心制证。如在证件制作完成前急需用证,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同一受理点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公安机关将在3日内制发证件,上海市197个(其中长宁区有11个)配备临时身份证制证设备的派出所,可做到当场制证,当场发放。自今年1月起,虹桥路派出所作为上海首批开展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派出所,已累计受理制作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民身份证50余张,切实解决了群众用证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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