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六部门印发工作指引 协同保障未成年人不动产权益
人民网杭州10月13日电 昨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保房管局六家单位联合发布《协同保障未成年人不动产权益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不动产权益的保护。
据悉,因长辈赠与、继承、拆迁安置等,未成年人名下拥有不动产的情形并不罕见。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不动产权益,《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样明确了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财产”的职责。
杭州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2022年6月,杭州市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儿童友好型城市。2023年11月,杭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强力推进各职能部门参与构建完善“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为切实推动《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落地生效,持续提升杭州市未成年人财产权益保护工作质效,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六家单位结合杭州市实际,联合制定了该《指引》。
在事前预防方面,《指引》规定,登记机构在办理涉未成年人不动产交易过户、抵押时,向买受人或抵押权人出具风险提示书,提示其应尽义务及可能存在的不利法律后果。涉及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所有监护人到场;涉及委托办理的,对公证文书和意愿实行“双核查”。
在全程联防方面,《指引》规定,六部门之间实行线索互通、信息共享、风险联防和个案会商研判。如法院指定监护(变更监护权)的,应及时告知登记机构;登记机构发现涉案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时开展法律监督确保未成年人不动产权益落实到位。
在探索前瞻方面,《指引》规定,按照自愿为主、试点先行的原则,探索对涉未成年不动产处分后的资金进行公证提存。发挥杭州市不动产数智转型的先发优势,依托全市部门间数据的深度共享,探索领域内的大数据治理。
“《指引》是杭州市相关职能部门以实际行动落实《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不动产权益的一项制度创新,为不动产法治领域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后续六部门将以《指引》为抓手,以更实更细措施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以法治之力共护未成年人幸福成长。”杭州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刘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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