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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1145元

衢州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毛慧娟、謝晶晶
2024年11月19日08:57 | 來源:衢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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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8日,記者從衢州市民政局獲悉,衢州近期決定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45元(年標准13740元),與上年度相比增幅為4.1%,惠及全市城鄉低保對象。調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從2024年6月1日起執行。

  為持續提升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助力衢州建設四省邊際中心城市,爭當“兩個先行”示范窗口,衢州結合實際出台了《關於調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的通知》,內容主要包括調整2024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及資金渠道,同時廢止原低保調標機制文件。調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按原財政渠道列支。

  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的依據是《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第十條規定,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參照當地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一定比例確定,也可以參照當地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最低工資標准的一定比例確定。

  根據《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第六條規定,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按照《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規定的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並公布。記者了解到,衢州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實行按月發放。從2024年6月至今增加的保障金將於近期補發到位。

(責編:葉賓得、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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