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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浙江大花园核心区建设保驾护航

衢州出台浙江省首部大花园建设地方法规

方利军、郑菁菁、蒋婵贞
2023年12月16日09:52 | 来源:衢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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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衢州市国际花园城市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启动仪式在衢州市区鹿鸣山文化院街举行。《条例》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于12月15日正式实施。据了解,这是浙江省首部专门针对浙江大花园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建设大花园是浙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绿色发展,加快打造“诗画浙江”鲜活样板的重要举措。2017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将衢州定位为浙江大花园的核心区。

  作为全省的重要生态屏障,这些年来,衢州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了69.66%,出境水水质保持Ⅱ类以上,连续9年夺得浙江省治水最高荣誉“大禹鼎”,连续3年夺得“大禹鼎”金鼎,并且在2018年成功获评“国际花园城市”。但在大花园建设中,难免会遇到诸如城市空间和绿色生态如何有机融合、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如何有机统筹等挑战。针对挑战,衢州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进一步巩固国际花园城市创建成果,推动浙江大花园核心区建设可持续发展。

  《条例》由衢州市住建局负责起草,历时13个月,共九章55条,围绕国际花园城市评选的六大标准进行谋篇布局,内容涵盖了景观风貌、绿色生态、文化传承、公众参与、幸福生活、创新发展、保障措施等大花园核心区建设的各环节。相关负责人介绍,创建国际花园城市与衢州建设大花园的目标高度融合,《条例》规定了国际花园城市建设的原则、政府与相关部门职责,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为浙江大花园建设的法治化先行探路。

  “以前想逛个公园,距离远点的还得坐公交车,现在步行5分钟就能找到‘口袋公园’。以前想户外露营要赶去郊外,现在在城市里就可以实现这个愿望了。”市民徐磊生动评价衢州的花园式宜居环境。他对《条例》充满期待,“希望在《条例》执行中,持续擦亮‘国际花园城市’这块金字招牌,让我们住在衢州,就像住在历史文化里、住在花园里,享受越来越多的立法红利。”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能有力推动“诗画浙江”大花园建设,对促进衢州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责编:孙鹏、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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