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研学游,这份避“坑”指南请收好
今年暑期,旅游市场持续火热,其中倡导“开阔眼界、收获成长”的研学游受到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的欢迎,成为一大亮点。
然而,时有爆出的问题——保障不足,出行安全存在隐忧;只游不学,研学效果不达预期;质价不符,商家涉嫌虚假宣传……也不时困扰着消费者。
近日,宁波高新区法院对近些年的相关案例进行梳理,总结出一份避“坑”指南。
“研学游通常涉及多个法律主体,主办方多为教育培训机构或学校,承办方多为掌握相关资源的旅行社或个人,承办方通常又会继续招揽提供教育、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供应方。”高新区法院法官张碧莹说,部分主办方、承办方可能因选任招揽服务单位的标准不明确、审查不严格,在研学过程中出现供应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侵害参与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那么,如何在众多研学机构中作出“明智”选择?研学合同或许可以给出答案。有些机构试图在合同中通过格式条款来“投机”,通过免责条款的形式,将责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其实,《民法典》对格式条款有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张碧莹说。
小徐(化名)参加某旅行社承办的研学活动期间,被秋千架砸伤。事后,旅行社以合同中有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小徐父亲遂将旅行社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查明,事发时,小徐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且旅行社不能证明其履行了告知、警示等义务,存在过错,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直接将责任转嫁给消费者,应属无效,旅行社应对孩子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游有所选,学有所获。然而,一些家长在给孩子报名研学游后反映“货不对板”“游多于学”,还有部分家长反映所谓专业老师进行的讲解不过就是导游解说,但与普通旅行团相比,价格相差甚远。
“在选择研学项目时,家长要注意‘一查二审三鉴别四保留’,查研学机构的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资质是否规范;审合同中有关日程安排、费用明细、安全保障、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的部分是否透明且可操作;通过官方渠道鉴别机构‘名校授权’‘官方合作’等说辞、授课教师身份是否属实,避免质价不符;保留心眼,避免一次性高额支付不合理的预付款,保留证据,保管好与客服的沟通记录、付款凭证、所签合同等资料原件,遭遇‘货不对板’的虚假宣传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碧莹提醒。
据了解,当前研学项目涉及多个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主体尚不明确,缺少市场监管的标准。高新区法院认为,经营者、消费者及有关监管部门必须协同发力,共促行业健康发展,实现企业良性发展、家长满意、学生成长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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