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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启动第一批“五水共治”实践窗口申报工作

姜晓丽
2021年07月04日09:38 | 来源: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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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市启动第一批“五水共治”实践窗口申报工作

  近日,记者从嘉兴市生态创建办、市治水办(河长办)了解到,嘉兴市发布《嘉兴市“五水共治”实践窗口创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启动第一批嘉兴市“五水共治”实践窗口创建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至7月20日。

  据悉,嘉兴市是浙江省首个开展“五水共治”实践窗口创建的设区市。为了解具体情况,记者采访了嘉兴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明确了申报范围:水质优良、设施完善、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河湖、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五水共治”成果显著、带动作用较强的学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治水展馆、科研院所、业务实训基地等;设备技术先进、在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有较强代表作用的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水利工程、节水先进单位、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等。

  同时,还提出嘉兴市“五水共治”实践窗口要紧扣“五水共治”主题,落实“五水共治”要求,普及“五水共治”知识,宣传“五水共治”成果,讲好“五水共治”故事,增强“五水共治”意识,引导社会公众走近“五水共治”,参与“五水共治”,倡导全社会共享“五水共治”成果,全面提升治水幸福感指数。

  《实施办法》还建立了“退出机制”,对“五水共治”实践窗口出现被司法部门惩处、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宣传工作不力、环境设施维护不够、弄虚作假、整改不力和其他严重影响正常开展“五水共治”宣传工作等问题时取消称号。此外,还建立了“定期复查机制”,嘉兴市“五水共治”实践窗口单位,每2年要接受一次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完成整改。

  据介绍,出台《实施办法》,启动第一批嘉兴市“五水共治”实践窗口创建申报工作,旨在充分展示嘉兴市近年来的“五水共治”成效,挖掘培育富有嘉兴特色的先进治水文化,着力提升全民参与“五水共治”意识,努力发挥宣传工作在“五水共治”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内涵丰富、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五水共治”实践窗口,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嘉兴市“五水共治”实践窗口创建和管理。

(责编:艾宇韬、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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