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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小学生发现的制售“假地图”大案,判了!

7人获刑并被罚248万元

孙鹏
2022年05月31日09:24 |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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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这张浙江省地图是不是不太对劲?嘉绍大桥北面为什么没有围垦区?”浙江嘉兴海盐县一名四年级学生的这个问题,牵出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地图”案。

南湖法院审理现场。南湖法院供图

  日前,这起由中宣部版权局、最高检等六部门联合督办的“10·12”特大生产销售“假地图”案经嘉兴南湖法院审理并宣判,王某、何某、戚某等7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6年至2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248万元。

  2016年3月至2021年3月,经营文化公司的王某通过他人获取福建省地图出版社出版的31省省图及中国交通地图共32款地图印刷文件,找来没有印刷资质的戚某、开覆膜厂的何某等非法印刷生产。王某在明知戚某公司无印刷资质的情况下,以其他印刷公司的资质获取武汉大学出版社开具的委托印刷单,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等4款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地图。直至案发,王某等人制作、销售的36款假地图已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流向全国各地,共销售960余万张,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000余万元。

非法地图制作现场。南湖法院供图

  另外,何某等人还在未获得迪士尼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印制并销售品牌拼图,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50余万元。

  南湖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专有出版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或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地图作品,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依法应当严惩。综合王某、何某、戚某等7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认罚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南湖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戚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以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何某等5人有期徒刑6年至2年3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共计248万元。

非法地图制作现场。南湖法院供图

  办案法官表示,这种无视他人劳动直接攫取他人成果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后果十分严重,对其中构成犯罪的行为应予以打击,震慑不法分子,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正版图书提供法治保障是人民法院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的具体体现。

(责编:孙鹏、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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