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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列抽水蓄能容量電價落地 助力抽蓄行業健康發展

2023年05月16日14:52 | 來源:人民網-浙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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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印發《關於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526號),明確了第三監管周期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水平。

據了解,2021年4月底,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2021〕633號),明確將抽水蓄能電站容量電價納入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回收,鼓勵抽水蓄能電站參與市場競爭。抽水蓄能電站是利用電力系統負荷低谷時的剩余電能從下水庫向上水庫抽水,將電能轉換為水的勢能儲存起來﹔當電力負荷高峰時,從上水庫向下水庫放水發電,再將水的勢能轉換為電能的一種電站。與常規水電站不同,抽水蓄能電站既是電源又是負荷,具有調峰、調頻、調壓、系統備用和“黑啟動”等多種功能,被譽為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調節器”,對於平抑風光新能源發電隨機波動性、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可靠供應、推動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和“雙碳”目標實現具有重要意義。

國網浙江電力經濟技術研究院戰略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員蘭洲表示,本輪輸配電價改革,國家在抽蓄電站成本調查的基礎上,按照經營期法核定了抽水蓄能的容量電價,並在電網輸配電價之外單列,真正落實了633號文的價格機制。同時,這也將充分發揮電價信號引導作用,調動各方積極性,為抽水蓄能電站健康發展、促進新能源消納、保障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

據悉,浙江省抽水蓄能資源豐富,目前建成在運的抽水蓄能電站有天荒坪、桐柏、長龍山等,正在建設的有泰順、磐安、寧海等抽水蓄能項目。這些抽水蓄能電站建成后將承擔全省及華東調峰需求,發揮電網替代性儲能作用,滿足大規模可再生能源開發和外來電接入。(王坤)

(責編:孫鵬、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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