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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政策助推视频(直播)电商进入发展“快车道”

丽水发布促进视频(直播)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

郭真、杨敏、游冰琳
2022年01月30日09:39 |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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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记者从丽水市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丽水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丽水市视频(直播)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其中包含了多达七项的鼓励办法及各类奖励细则,这对于短视频、直播电商的从业者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将促进丽水可视化电子商务进入发展“快车道”。

  近年来,丽水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迅猛,全市网络零售额同比增幅连续9年位列浙江前三。2021年,浙江省商务厅公布的浙江省电商专业村和电商专业镇名单中,丽水市缙云县东渡镇等16个镇入选省级电商镇,缙云县兰口村等68个村入选省级专业村,数量实现新突破。

  记者从丽水市商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丽水全市电商行业直接解决就业岗位2万个,间接带动就业岗位5.3万个。在重点监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有活跃网络零售网店7000多家,全市网店数更是达到了1.9万家。

  而随着短视频的兴起,通过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进行带货的“直播达人”也越来越多。数据显示,2021年,丽水在短视频、直播平台上的活跃账号达到了10万个,百万粉丝以上达人有40余人,“三农”类达人活跃度排在全国前列。同时,丽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直播电商基地有20余个。

  一年一个新台阶,离不开政策体系的不断健全。近年来,丽水先后颁布实施了《促进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水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水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政策文件,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不断夯实基础,科学赋能,提质增效。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意见》由丽水市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丽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团市委解释执行,自2022年1月29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意见》中明确,鼓励企业开发适合电商销售的产品、鼓励电商MCN机构集聚发展、鼓励电商服务型企业集聚发展、鼓励电商产业园做大做强、鼓励培育引进电商专业人才、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与知名平台合作。七项“鼓励”,既结合了当下视频(直播)电商的发展新趋势、新业态,也充分考虑到了丽水电商发展的实际,兼顾了个体工商户、企业和电商产业园的发展需求,是一个引导性强、系统措施明确的“政策组合拳”。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对于在视频(直播)电子商务发展中取得可喜成绩的园区、企业及个人都注明了奖励办法,例如,企业、个体工商户整合产品上线抖音精选联盟、快手好物联盟,单个产品推广人数50人(含)以上,且上线产品年应税销售额达100万元(含)-500万元,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年应税销售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个体工商户最高奖励30万元。

  对使用面积达500平方米(含)以上、直播间3间(含)以上、服务5家(含)以上本地商家的电商服务型企业,带动其服务的单个商家年直播销售额每新增500万元,给予5万元的奖励。每家服务型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同时,为培育和引进更多电商人才,《意见》中明确,对评选出的“丽水电商明星”“丽水电商精英”“丽水电商新秀”,将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丽水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重大的电商人才,还将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认定,可最高享受B类人才待遇。

  丽水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发布后,商务、团委等部门将积极引导域内广大电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抓住机遇、找准风口,力促与国内各大直播平台合作,利用线上新型营销模式带动丽水的企业商家大力发展直播经济,从而开辟电子商务新蓝海,为丽水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贡献电商力量。

(责编:叶宾得、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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