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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創新適老型訴訟服務 溫州鹿城點亮訴訟“夕陽紅”

黃亦慧
2022年01月25日16:58 | 來源:鹿城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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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統計,截至2021年末,全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2.67億萬人,佔全國人口的比重18.9%。同年,溫州鹿城區人民法院受理涉及老年人訴訟糾紛3186人,訴訟案件量共2317件,涉訴年齡最大的老年人達95歲高齡。

  隨著社會老齡化問題日益凸顯,老年人訴訟維權成為當下司法訴訟的一個重要領域,但受限於文化水平以及年齡、身體精神狀況等因素,老年人與訴訟之間,仿佛有一道難以逾越的壁壘。

  一面是迫切的訴訟維權需求,一面卻是令人望而生畏的法律“鴻溝”。面對老齡化社會到來和數字化時代司法改革雙重挑戰,一場無聲的“風暴”正在溫州鹿城醞釀、上演。

  有“數字”無“鴻溝”

  訴訟服務實現“私人定制”

  老年群體訴訟需求水漲船高,司法智能化的浪潮亦洶涌而來。如今在線訴訟服務已越來越方便,但橫亙在老年人面前的“數字鴻溝”仍難以逾越。

  “隨著司法訴訟程序逐步智能化,年輕群體訴訟更加便捷,但老年人對於‘移動微法院’小程序的使用有較大的困難。一方面老年人並不是普遍持有手機,甚至持有群體中還有一部分人的手機功能不夠完善。”鹿城法院民一庭負責人、員額法官孫曉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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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數字化浪潮中“等一等”老年人,恰恰是鹿城適老型訴訟溫情的體現。在鹿城各個適老訴訟服務站裡,不僅有印刷字號較大的訴訟指南,還配備了老花鏡、輪椅、急救箱等物品。工作人員採集老年當事人身體心理狀態、語言類型、智能設備使用熟練程度等信息,評估其訴訟能力並分級標注,所採集到的信息隨案流轉,並有的放矢地提供定制式訴訟服務項目,讓司法溫度看得見、摸得著。比如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可申請視頻詢問或者巡回法庭等訴訟模式﹔無法流利使用普通話的老年人,可申請使用對應方言的鄉音訴訟模式﹔不會使用“浙江移動微法院”等智能化平台的老年人,可採用線下訴訟模式……

  “我從2015年開始患上腦卒中,本來我就不善言辭,現在與別人溝通更加困難。所有問題,除了簡單的,我申請以筆述方式逐一回答,請求法庭予以諒解、准許。”這是65歲的林老伯開庭前提交給法庭的申請書。面對這位言語含糊但文字表達清楚的老年人,孫曉琳首次嘗試啟用答卷式庭審模式,全程以筆錄問答式,對這起特殊的涉老年人訴訟案件進行了“無聲”的開庭審理,保障其平等參與訴訟的權利。

  代理不“代替”

  確保老年人訴訟自主

  鹿城法院推出的適老型訴訟機制首次明確寫明,實施陪同訴訟制度,根據老年人訴訟能力等級及個案情況,可以由親朋好友或者老年人所在社區(村)指派相關人員,陪同老年人參與訴訟過程,負責信息傳達、解釋說明等事宜,避免老年人開庭時出現說不清、理還亂的尷尬局面。

  “老年人雖然作為一個民事主體,但實際上很多訴訟事務都是由其子女或其他代理人處理。在訴訟過程中,老年人訴訟權利空挂的現象屢見不鮮,真實訴訟意願難以表達。”孫曉琳告訴記者。

  針對部分老年人意願容易受他人影響甚至被簡單代替的情形,鹿城法院在各個訴訟環節特別設置了詢問、核對程序。在處理老年人與代理人同時參加的訴訟時,法院會在談話、調解、庭審中詢問老年人本人意見,核對相關代理手續、証據。通過電話聯絡或上門走訪等方式,對未到場、未到庭的老年人的真實意願進行確認,保障司法聲音的真實性。

  “大爺,您把名下的房產過戶給外孫之后,以后該房產的決定權都在您外孫手中……”去年3月,就一起贈與合同糾紛案件,法官胡佳穎一再詢問一名老人,讓對方充分知悉其處分行為可能存在的風險和法律后果。

  “一方面,我們允許老年人在必要的情況下由親朋好友陪同進行訴訟,並對陪同的親屬進行嚴格審查,另一方面,我們在審理時也將用通俗話語代替法律語言,適當調整庭審節奏,逐一詢問老年當事人是否聽清、聽懂,充分保障其發言空間,讓他們真正參與到訴訟之中。”鹿城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趙雄偉表示。

  集結社會力量

  共同點亮訴訟“夕陽紅”

  “這件事發生在36年前,我要怎麼提供這筆錢不是借款的証據?”日前,74歲的夏大爺到法院打官司維權,卻陷入難以舉証的困境。原來,36年前,夏大爺花了16000元從小舅子阿華(化名)手中買下了其鎖廠分配的員工福利住房,礙於親戚關系,雙方隻達成了口頭協議,但產權一直登記在阿華名下。如今阿華主張這筆錢是借款,要求夏大爺歸還房屋。

  在該案中,鹿城法院首次在老年人訴訟中組建“社會觀察團”——成員既有夏大爺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成員,涉案房屋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人員,也有阿華工作的鎖廠代表。通過邀請相關人員共同參與基礎事實的調查,還原客觀真實場景,從而巧解老年人訴訟能力有限導致的舉証困難。

  此外,鹿城適老型訴訟服務還進一步集結檢察、公安、民政、婦聯、衛健等部門力量,探索建立老年人律師保護團,開展法治宣傳和救濟幫困等工作,並健全涉老矛盾糾紛聯動化解體系,提供庇護場所、緊急醫療等臨時性救助,幫助涉糾紛的老年人及時獲得優質法律服務。

  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社會力量也參與到訴訟適老化之中。“我們聯系溫州市不動產服務中心第二黨支部,聯合成立‘黨建聯盟’,為身體不適、行動不便的老年當事人提供上門適老服務。還有像與溫州大學法學院互動成立適老型訴訟研究小組,達成校地合作框架,為進一步開展學術調研搭建溝通平台。”孫曉琳介紹說。

(責編:孫鵬、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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