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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正式施行!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工作迎新規

方彭依夢
2022年05月10日22:44 | 來源:人民網-浙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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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城市之腎”的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以下簡稱“濕地公園”),有著涵養水源、淨化水質、維護生物多樣性、蓄洪防旱等重要作用。為加強西溪濕地的保護和管理,杭州為“城市之腎”撐起了一把法治“保護傘”。

2011年12月1日,《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十年過去,隨著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的推進以及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期待日益提高,杭州決定對該《條例》進行修訂。據了解,《條例》於2021年12月30日經杭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修訂通過,2022年3月18日經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將於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訂有哪些變化和亮點?新修訂《條例》施行后,濕地公園的保護工作將如何推進?5月10日,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就《條例》修訂的背景及主要內容進行了詳細解讀,杭州西湖西溪管委會就《條例》的宣傳、貫徹等情況作了介紹。

新聞發布會現場。杭州西湖西溪管委會供圖

界定區位,調整體制

推進雙西一體化保護提升

人民網浙江頻道從《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條例立足提升濕地公園一體化保護水平、維護國家法治統一等現實需要,分六章共六十三條,對濕地公園的規劃與建設、保護、利用與管理等細則作出明確規定。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陳馬多裡介紹,為加強濕地保護和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濕地公園的具體范圍,規定濕地公園“東起紫金港路,西至繞城公路,南起沿山河,北至文二西路,其具體范圍以及濕地公園外圍保護地帶、周邊景觀控制區范圍由《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總體規劃》確定。”

此外,為推進濕地公園一體化保護,《條例》針對濕地公園的管理體制、管理方式、執法主體等方面作了新規定。

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艾琳攝

在管理體制上,《條例》明確杭州市政府應當加強領導,建立濕地公園保護管理統籌協調機制﹔明確管理機構職責,規定管理機構對濕地公園實施統一管理﹔明確濕地公園外圍區域的管理責任,規定濕地公園外圍保護地帶和周邊景觀控制區由所在地的區級人民政府實施管理。

在管理方式上,《條例》規定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濕地資源保護、環境容量、生態平衡和公共安全的需要,對在濕地公園內捕捉水生動物、採集植物資源、開展教學科研活動和參觀游覽、經營服務、車輛船舶通行等制定管理規定。進入濕地公園的人員,應當自覺遵守濕地公園的管理規定。

在執法主體上,《條例》規定濕地公園推行綜合行政執法,由管理機構依法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

“西溪濕地目前已構建起‘一委、一局、一中心、一集團’(西湖西溪管委會、濕地管理局、西溪生態文化研究中心、西湖西溪旅游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的新管理格局,西湖風景名勝區與西溪濕地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西溪濕地也實現了一個濕地公園、一個機構統籌、一個政策管理、一個標准保護、一個公司運營‘五個一’目標。”發布會上,杭州西湖西溪管委會黨委委員、副主任徐飛表示,優化西溪保護架構,將進一步推進濕地公園一體化保護提升工作。

凸顯原生態保護

嚴格管理濕地公園內建設活動

保護濕地公園生態環境,嚴格管理濕地公園內建設活動十分必要。《條例》對在濕地公園內開展建設活動作出了嚴格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禁止在濕地公園內新建、改建、擴建與濕地公園保護無關的建(構)筑物。

值得一提的是,為減少建設活動對濕地公園生態環境的影響,《條例》還增加了“佔補平衡”規定,即依法佔用濕地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濕地公園內恢復或者重建與所佔用濕地面積和質量相當的濕地。

為保持濕地原生態,貫徹濕地公園保護第一的保護管理原則,《條例》從加強水體保護、加強動植物保護、加強人文歷史風貌保護等方面作了相關規定,對濕地公園生態環境保護作出了詳細規定,涵蓋水體保護、動植物保護和歷史風貌保護。

西溪濕地綠堤。楊作英攝

水是濕地的靈魂。在水體保護方面,《條例》明確規定,濕地公園內河港、池塘、湖漾、沼澤等水體的水流、水源,應當保持生態原狀﹔除特定情形外,禁止佔用、圍圈、堵截、遮掩。為改善水體質量,《條例》還規定,禁止向濕地公園排放廢水、污水以及污水處理尾水。

“雙西一體化保護提升后,我們積極採取雙西經驗互鑒,實施濕地水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在全國首推濕地長制治水模式,對濕地內外水系開展常態化巡查監管。目前累計巡河210次,巡河長度135公裡,發現處理問題332次。”徐飛介紹,“我們還全面啟動了西溪濕地水環境治理項目(一期),在濕地1066個池塘陸續推廣應用福堤沿線池塘水質綜合提升試點成功經驗,加緊建設珊瑚沙引水清水入城項目,著力提升濕地引水水質,確保濕地水體感觀度得到明顯改善。”

聚焦生物多樣性維護,《條例》還對引進外來物種和放生動物作了規定,明確管理機構應當開展濕地公園有害生物監測和防治﹔規定禁止在濕地公園內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等。

西溪濕地是鳥類絕佳的覓食與棲息場所。俞肖劍攝

徐飛介紹,雙西一體化保護提升以來,杭州西湖西溪管委會堅持雙西資源共享,推進珍稀瀕危植物活體庫、種子庫、DNA庫、標本庫等種質資源庫建設,開展“新優特”植物“產學研用”,啟動西溪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展示項目,並全面開展生物資源調查,“積極為履行‘濕地公約’和‘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公約’作出應有貢獻。”

此外,針對人文歷史風貌保護,《條例》規定,管理機構應當會同市級文物主管部門開展濕地公園內人文歷史風貌資源普查,對濕地公園內不屬於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但具有一定歷史文化價值的建(構)筑物、遺跡、遺址編制保護名錄,向社會公布並予以保護。

打造共享綠意空間

五個方面推動《條例》貫徹實施

為努力將濕地打造成開放共享的“人民大公園”,自雙西一體化保護提升以來,杭州西湖西溪管委會面向社會推出了“一張票通游”“一艘船通航”“一條路線通行”等“六個一”惠民舉措。同時,管委會倡導綠色出行,整合優化景區公交,新增西湖西溪“三環三線”公交線路6條﹔堅持惠民共享,深入推進還湖於民、還園於民、還景於民,濕地綠堤區域免票開放區域由原來的2平方公裡增加到5.79平方公裡。

“此次條例順利修訂出台,對進一步理順西溪濕地管理體制,提升西溪濕地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推進西湖西溪一體化保護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徐飛表示,針對《條例》的下一步貫徹實施工作,杭州西湖西溪管委會將爭取早日完成總體規劃的報批,實施西湖西溪迎亞運全域提升行動,重點完成雙西綠道項目、環西溪綠道、濕地五大出入口景觀提升改造項目及濕地清水入城項目,年底前完成濕地水環境綜合治理一期工程。

2022杭州西溪花朝節。楊作英攝

與此同時,《條例》還要求從嚴實施濕地公園重大建設項目聯席會議審查機制,嚴控建設行為,嚴把生態保護關,確保西溪范圍內的物業業態、建筑風格、重大活動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匹配﹔探索“三基魚塘”農耕文化展示,推出濕地原生態魚塘試點區,實現水中生態養殖、水邊觀賞植物、岸邊經濟作物三融合。

按照《條例》相關授權規定,管委會將積極開展濕地公園捕捉水生動物、採集植物資源、開展教學科研活動和參觀游覽、經營服務、車輛船舶通行等相關管理規定的調研起草工作,爭取早日出台,確保濕地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此外,管委會還將加大行政執法力度,積極整合公安、綜合執法、市場監管、運管等執法力量,進一步加大、加密執法巡查力度和次數﹔組織專項整治行動,著力清除偷釣、偷捕等頑疾﹔加強濕地周邊地區執法協作,實行聯動保護。

(責編:方彭依夢、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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