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原创

让“孤魂”不再孤独 浙江为128名无名英烈正名

郭扬
2021年06月30日19:20 |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小字号

“案涉红军烈士墓是就地分散保护,还是集中迁移保护更好?”“记录了立碑时间、背景、埋葬人员等重要信息的总碑,是否应当作为文物进行保护?”“相应的保护经费如何落实?”6月29日下午,在浙江淳安县举办的“孤魂碑”红军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听证会上,听证员们围绕听证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当地党史部门就如何更好地利用红色资源、传承革命精神提出了意见建议。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各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明确了4块“孤魂碑”、1块总碑保护的具体实施方案。

淳安是革命老根据地县,是革命先辈浴血奋斗的地方。87年前,由红七军团组成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在寻淮洲、粟裕等人率领下,深入敌后,在闽浙皖赣边区辗转斗争,在淳安县境内留下多处战斗遗迹,他们高举北上抗日的旗帜,为中国革命事业作出了巨大牺牲,许多红军战士将热血洒在这片土地上。

“这里埋葬着128名英烈,我们要让‘孤魂’不再孤独。”淳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德英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踩着乡间小道探寻“孤魂墓”了。早在今年3月,淳安县检察院与杭州军事检察院共同办理了淳安县中洲镇一处红军烈士墓保护案。探访过程中,他们跟随中国工农红军抗日先遣队在淳安境内辗转,又在相邻的浪川乡摸排、走访调查。经当地村民指引,陆续找到另外4块“孤魂碑”、1块总碑及相关墓葬线索,当地百姓称之为“红兵坟”。

“总碑上刻有‘三道公墓,一视同仁’,这让我们初步判定这组墓葬群埋葬着是红军战士。”浪川乡副乡长张辉表示,当时的浙西是白区腹心地带,这几个字基本就说明了当时立碑时的大环境。

为了进一步还原真相,6月8日,淳安县检察院围绕“孤魂碑”及相关墓葬的性质和保护问题,专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会上,淳安县检察院承办人详细介绍了调查走访情况、办案过程,展示了包括碑文拓片在内的一系列证据。与会专家结合总碑碑文具体内容和党史资料等情况,认定案涉4处墓葬埋葬的是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在原遂安县鲍家村附近(今属淳安县)牺牲的红军战士遗骸,案涉墓地为红军墓。

位于淳安浪川乡的“孤魂碑”总碑。人民网 郭扬摄

1934年9月24日,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在送驾岭与国民党第49师、补充第一旅两支部队遭遇。红军利用时空优势,成功牵引2支敌军互相攻击,主力部队安全撤退。此次事件史称“送驾岭之战”。本地乡绅募资将阵亡的128名红军将士就地安葬于4处墓穴,分别命名为“一道公墓”“二道公墓”“三道公墓”“续公墓”,并立总碑一具。其中“一道公墓”安葬红军将士56人,“二道公墓”安葬红军将士29人,“三道公墓”安葬红军将士35人,“续公墓”安葬红军将士8人。

原遂安县第三区区长何宁淡曾在所撰《瘗阵亡军士记》记载:“中国不幸,同室操戈。去秋赤军窜我边境,人民深风鹤之惊。幸大军尅日云集,尾追於送驾岭等处。两军鏖战一昼夜,受枪弹丸死者以数百计。真所谓两军交兮,死生决者非耶。吾辈观兹,遗骸十分惨烈。赖有地方信士仁人及慈善家诸君子,同募集资金将此次被戕骨骼收集而埋之,籍免暴尸骸避腥秽,庶几存殁两感也。”这也为乡绅安葬红军战士提供了佐证。

“本案所涉的‘孤魂碑’红军烈士墓既是埋葬这支部队散落烈士遗骸的地方,更是当年这段艰苦卓绝斗争的历史见证。”在6月29日的听证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贾宇结合各方意见,最终确定了保护方案:一是按照原址就地分散保护的原则,对案涉4处红军烈士墓葬进行保护,优化整治周边环境,方便群众瞻仰凭吊;二是对总碑进行异地保护,迁移至狮古山红军纪念广场,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保护;三是将4块“孤魂碑”与总碑迁到一起,并附相应说明,4处红军烈士墓按照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要求设立新的碑体;四是由当地政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解决好迁移、保护所需经费问题。

缅英烈,护忠魂。淳安县检察院让英烈“孤魂”不再孤独的事迹,只是浙江各地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3月以来,湖州安吉县检察院干警陆续拜谒、勘查了散落在全县的14座散葬烈士墓、1处烈士纪念碑和1处烈士陵园。针对符合集中安置条件的散葬烈士墓及部分墓碑破损、缺少相应烈士纪念碑等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在勘查天荒坪镇横路村潘荣昌烈士散葬墓时,干警了解到,潘荣昌烈士的胞弟潘荣相有将其哥哥的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集中管理的意愿:“我哥哥是当地农抗会主任,1921年生,1945年抗战胜利后牺牲,他的一生都和党紧密相连。”这位耄耋老人介绍,“我岁数大了,哥哥又没有后人,我希望能将他的墓迁入孝丰烈士陵园,这样就不怕以后没人管了。”

为了告慰先烈英灵,完成老人的心愿,安吉县检察院立即协同退役军人事务局解决烈士墓搬迁相关事宜。今年清明节前,潘荣昌烈士、潘豪富烈士终于魂安孝丰烈士陵园。其余散葬烈士墓也在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搬迁中,以告慰英灵,让散葬各地英烈不再孤单。

听证会现场。人民网 郭扬摄

在“江南小延安”湖州长兴,为深切缅怀在苏浙军区作战中牺牲的抗日英烈,当地建立了50余座英烈纪念设施。为推动英烈纪念设施长效保护,长兴县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通过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细化职责分工,促进了规范保护。

就在今年3月,县检察院在全县走访排查烈士纪念设施时,有群众反映泗安镇长潮岕村安葬着一位新四军女战士。据悉,1944年冬,驻长潮岕范家村的长兴卫生院接收了一名由新四军战士送来的难产的新四军女战士,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安葬于磨盘岭西北侧半山腰胡家墓地。

5月12日,长兴县检察院、长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磋商,决定为其设立新四军女战士墓碑。

开化是全国首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浙江省第一批革命老区县,县域范围内仅文保单位就有98处,红色史迹保护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且由于职能不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缺失、专项经费紧缺等原因,部分文化史迹处于濒危状态。为进一步加大红色遗迹保护力度,凝聚各方面保护强大合力,开化县检察院召开磋商会。

开化县检察院将通过签署磋商纪要和制发检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保护措施。例如,由县文广局对新四军第三支队整编旧址是否可以公布为文物开展工作,并指导华埠镇政府进行保护。游击队长张春娜故居及墓地保护由马金镇政府负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搜集张春娜相关资料,看是否可以申请评定张春娜为烈士。红十军团军政会议旧址、被俘新四军官兵关押所遗址、红军被服厂遗址分别由杨林镇政府、池淮镇政府、齐溪镇政府保护并建立长效机制……

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省军地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红色文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8件,推动对全省462处红色资源进行了保护。

(责编:郭扬、康梦琦)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