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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确诊病例被立案侦查 多人被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13日16:48 |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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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杭州12月13日电 (郭扬)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也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就在前天,杭州拱墅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立案侦查:因确诊病例庄某在接受医学流调中,多次未如实反映与他人接触史,致使另一名无症状感染者未被及时隔离管控,拱墅区公安分局当日依法对该庄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这已经不是浙江司法机构第一次对隐瞒接触史的人员进行立案侦查了。

早在2020年4月,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章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被告人季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悉,因季某某隐瞒密切接触史,造成32人未被及时隔离;因章某某隐瞒密切接触史,造成113人未被及时隔离,还造成就诊时的医护人员14人、同诊病人等7人被集中隔离观察。

防控疫情,除确诊者需要如实反映接触史外,社会上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事实上,为打赢这场阻击战,浙江社会各界纷纷投入防控疫情的行动中,但仍有少数人员“顶风作案”。近日,浙江省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多起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均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近日,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的徐某、王某、葛某三人在执行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未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封控区域。三人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上虞公安依法对徐某、王某、葛某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2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业主群内散布临安区锦城街道某医院出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言论。现查明,2021年12月9日晚,董某在微信群内发布该虚假涉疫信息。目前,董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

12月10日下午,兰溪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云山街道某小区内一棋牌室有人员聚集,违反《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1〕18号》规定。民警立即劝离棋牌室内聚集人员,对棋牌室老板吴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劝导其自行关停棋牌室。吴某因怀疑附近住户应某举报,于当晚20时许无故将应某家铁门踢坏。吴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12月12日,湖州市南浔区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刘某、汪某、谈某分别经营的3家棋牌室,均违反《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第37号)》,未落实关停。刘某、汪某、谈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南浔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刘某、汪某、谈某处以行政拘留。

除对隐瞒接触史的人员立案侦查外,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12月10日,绍兴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12月13日,绍兴新昌公安发布消息,何某因在全县全员核酸检测中拒不配合排队检测、暴力打伤一名驻村工作人员,新昌县公安局当日依法对何某涉嫌殴打他人、扰乱核酸检测秩序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罚款200元。

浙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市民群众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郭扬、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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