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台州市“七条”力推农民高质量就业增收致富

叶晨阳
2022年07月23日10:10 | 来源:台州日报
小字号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日,台州市府办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民高质量就业促进农村高水平共富的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激发农民就业创业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台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这是浙江省首个促进农民高质量就业农村高水平共富的意见。接下来,台州市将通过实施返乡入乡创业激励、乡村灵活就业支持、农民就业岗位直达、特色劳务品牌培育、百万农民培训提升、乡村就业服务提质、农民劳动权益保障等就业创业七大行动,助推实现“两增长三保障四个全部”目标任务。即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GDP增速,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相应收入增速;保障农村劳动者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等合法权益;确保农村“零就业家庭”全部动态清零,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全部就业创业,有培训需求的全部提供免费培训,符合就业创业政策条件的全部享受政策红利。

  “这个《意见》的最大亮点和特色,就是坚持走在前列、努力争第一,且每条政策的含金量都较高、每项举措都很实。”台州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沈强在解读这份文件时说。

  以实施返乡入乡创业激励行动为例,今后台州市将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园、大学生农创园,发挥示范性青创农场、“青春小镇”等平台作用,实施“农村青年创业伙伴计划”,为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每年新认定返乡创业园10家,由认定地对经认定的园区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建园补贴。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创业,每年培育农创客2000名。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

  当前,因经济形势影响,台州市一些农民工面临失业。《意见》提出,要全面放开失业登记,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等任一地进行登记,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同时,有关部门将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将长期失业、身有残疾等特殊困难的农村居民纳入认定范围,实施重点帮扶。

  据悉,接下来,台州市每年将开发乡村保洁、交通协管、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监管护理、残疾人之家管理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公益性岗位1000个,对他们实行托底安置,并由岗位开发地按照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责编:孙鹏、康梦琦)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