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浙江之聲
全國人大代表謝麗:加快網約房立法,筑牢安全屏障
全國人大代表、舟山市普陀山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謝麗 受訪者供圖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經濟的飛速發展,伴隨個性化消費理念的流行,網約房成為越來越多人特別是年輕人的住宿選擇。
“網約房的發展有效緩解了旅游城市的接待壓力、增加了居民資產經營性收入,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隱患,亟待解決。”全國人大代表、舟山市普陀山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謝麗表示,這是她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履職的第一年,作為一名深耕旅游業20多年的從業者,參加今年兩會前,她就網約房相關情況進行了實地調研。
“網約房問題是我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當選全國人大代表后,我走訪了群眾、網約房業主、行政管理部門,對網約房現狀作了較為全面的了解。”謝麗介紹,在調研中,基層反映網約房商業化、規模化經營正成為主流。有的網約房開在物業小區,給居民帶來安全、交通、噪聲等影響。此外,因目前開辦網約房隻需向互聯網平台申請即可發布,沒有消防、房屋質量等准入門檻,導致網約房逐漸成為旅館非法經營、民宿逃避監管的擋箭牌,並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網約房是介於旅館和出租房屋之間的新業態,目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未對網約房管理進行專門立法或規定。”謝麗建議,結合《民法典》《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推動網約房領域相關立法,明確網約房經營中平台公司、房東、經營人、入住人的法律責任,以及違規處罰的具體罰則,全方位規范網約房市場,確保行政機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通過進一步明確網約房的定義、性質,從房源發布、資金結算的互聯網平台管理為切入點,明確網信部門為網約房市場主管部門,其他部門按照分工履行職責,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范網約平台的網絡經營行為,衛健部門明確網約房服務項目的衛生標准等。
謝麗介紹,以浙江省為例,據調研了解,全省現有途家、美團等13家互聯網平台,網約房35萬余間。但因互聯網平台企業很多注冊地不在浙江,受行政事權影響,省內行政機關缺乏對網約房互聯網平台監管的法律依據和職權,造成平台監管制約不到位。她建議,建立信息核查機制,由互聯網平台企業實時(定期)發送網約房數據給行政部門,由行政部門對數據進行核查。
此外,還需要建立懲戒及黑名單制度,對未履行好法定職責的網約房經營業主,由行政部門作出處罰,互聯網平台企業取消其在平台的發布資格,切實筑牢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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