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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13条意见深化学校课后服务

不得要求提前到校,开展延时托管,成立家长成长学院

蒋炜宁、张土良
2022年02月10日08:13 |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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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月9日从宁波市教育局获悉,《关于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通知》已印发,将从规范和提升两个角度,深入贯彻“双减”精神,推动义务段学校课后服务从“有”到“优”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据悉,《通知》在课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机制、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意见。

  其中,两大规范回应民生“急愁难盼”尤为引人注目。

  一是关注学生身体健康,推迟小学一二年级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00,冬季可适当延迟。农村地区学校可结合实际灵活安排。小学、初中早上上课时间分别不得早于8:20和8:00。推行快乐晨间活动,鼓励小学一二年级推迟一节课上课。义务段学校不得以各种理由变相要求全体学生提前到校,也不得拒绝有特殊情况的学生适当提早到校,对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向前”做好早托服务;关注少数家长“刚需”,“向后”落实延时托管服务,跨班级、跨年级集中看护;着眼学生全面发展,减轻家长负担,要求有条件的学校提供非教学日托管服务,鼓励服务“向外”延伸,在双休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走进校外研学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等场所。同时,做好午托,为中午无法离校学生提供午餐、午休等服务,加强睡眠管理。

  二是明确要求义务段学校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小时的基础托管服务,引导学生自主安排整理课堂笔记、做作业、预习、偏科补救、兴趣探究等内容,促进学习习惯养成,保证小学生和参加晚自习的初中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提倡“书包不离校”。教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个别补习辅导、作业面批和答疑,不得集体讲解作业试题、集体补课和讲授新课。双休日、寒暑假是非教学日,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适当时段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为学生提供学习活动场所,以看护为主,同时可以提供素质拓展服务。鼓励学校在双休日、寒暑假组织学生到研学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等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开展课后服务。

  此外,《通知》还就鼓励推行“无作业日”、严禁分快慢班、课后托管服务应每天安排一定时间的体育锻炼、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等作出具体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家庭教育纳入体系内。《通知》要求建立市、区两级家长成长学院,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要求中小学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并创新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密切家校沟通。

(责编:孙鹏、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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