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突破 浙江北部首个海事审判机构成立
人民网杭州3月1日电 (张丽玮)过去,浙江北部从未设立海事法庭,基层群众参与海事诉讼十分不便。今天,宁波海事法院杭州法庭正式揭牌,彻底改写了浙江北部无海事审判机构的历史。
宁波海事法院是负责管辖浙江省港口、岛屿、海域和通海内河水域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为切实解决跨区域管辖背景下人民群众“诉讼难”问题,宁波海事法院先后于1996年、2003年、2007年在温州、舟山、台州设立派出法庭,并在宁波石浦、舟山嵊泗、台州石塘等沿海重点渔区,设立了8个巡回审判庭(点)、7个诉调服务点。
宁波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晓鸣表示,随着杭州法庭的设立,以宁波为基点,拓展至温州、舟山、台州、杭州四地的浙江海事审判“一体四翼”发展格局正式建立,补齐了浙北海事司法服务的短板,海事审判的工作布局更加合理,海事司法服务覆盖更加全面。
3月1日起,杭州法庭正式履行法定职责。人民网 张丽玮摄
浙江是海洋经济大省,也是对外开放大省。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浙江省构建高水平开放型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浙江北部外贸活动愈加活跃,尤其是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四地抢抓重大发展机遇,对外开放格局不断拓展,浙江北部相关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海事司法需求日益多元、日益迫切。据不完全统计,宁波海事法院近几年受理的浙江北部沿海和周边地区海事海商案件,平均每年有200件以上,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此次,在杭州设立专门的海事审判机构,不仅有利于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海事海商纠纷以及临港产业、航运渔业、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纠纷,也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和浙江省“四大建设”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海事司法保障。
从今天起,杭州法庭正式履行法定职责,负责审理发生在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四个地区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海事行政案件、海事刑事案件,并负责办理其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当事人可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现场立案等方式,向杭州法庭提出立案申请。
宁波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锋介绍,从前期调研来看,今后杭州法庭受理案件类型丰富,初步预测数量靠前的案件主要分为三类:与海上货物有关的案件,如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与船舶相关的海事案件,包括船舶买卖、建造、修理、保险、抵押等;海事侵权纠纷,如海上人身损害、船舶碰撞等。
李锋表示,下一步,宁波海事法院杭州法庭将紧扣辖区内各地海洋经济产业发展特色,探索建立符合海事司法专业化、国际化特点的管理模式,努力为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四地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专业化海事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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