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带一路”枢纽 浙江出台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

2020年04月14日12:23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人民网杭州4月14日电 (张丽玮)今天,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为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合力打造更通更强更顺的“一带一路”重要枢纽,浙江近日印发《浙江省打造“一带一路”枢纽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督查激励措施配套实施办法》,以五大激励助力打造“一带一路”枢纽。据悉,该省2020年度及以后的督查评价将按此办法实施。

浙江将按照《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意见》《浙江省打造“一带一路”枢纽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围绕“一区、一港、一网、一站、一园、一桥”总体格局和十大标志性工程,对各地打造“一带一路”枢纽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工作按督查激励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价。

浙江对拟列入督查激励建议名单推选的流程予以规范,需经自查评估、书面核实、视情抽查、综合评价和统筹组织五个步骤。浙江各设区市、县(市、区)及时开展自查评估,做好相关支撑性材料的电子台账整理,填报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后报送该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书面核实后,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商务厅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小组,视情对部分设区市、县(区、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此外,浙江省级有关部门和专家将按评分标准进行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排序,最后按照一定差额比例形成拟列入督查激励建议名单报该省政府办公厅,再由其统筹组织实施督查激励工作。

记者了解到,对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浙江将给予5大激励支持,包括项目支持、平台创建支持、园区优化支持、金融支持和土地支持。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国家“一带一路”项目库、国家重大外资专班项目,优先纳入省“一带一路”项目库、重大外资项目计划(或专班项目),给予重点跟踪服务和相关政策支持;优先支持国家级和省级“一带一路”发展平台创建,支持开展对外开放领域先行先试试点探索;跨省增减挂钩节余土地指标重点投向“一带一路”建设先进市县等。

(责编:张丽玮、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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