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走向全国
由该市宁海县人民政府主导制订的村务管理三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2年2号)》,由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政府作为第一起草单位主导制订的《村务管理基础术语与事项分类》《村务管理事项运行流程编制指南》《村务管理村务流程化管理实施指南》三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这三项《村务管理》国家标准以宁海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为基础,通过广泛调研,充分吸收全国不同地区先进做法,系统地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村务管理模式。其中,《村务管理基础术语与事项分类》界定了村务管理的基础术语和定义,依据村级事务中发挥作用和承担职责情况,将村务事项划分为决策类、管理类和代办类三大类事项;《村务管理事项运行流程编制指南》将村级事务事项编制方法固化,给出了村务事项运行流程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内容;《村务管理村务流程化管理实施指南》提供了实施村务流程化管理的指导,给出了实施流程八个核心环节和要素要求。三项国家标准一脉相承、互成体系,有利于村务管理参与者理解村务管理相关内容内涵,厘清村务管理事项分类,科学编制村务事项运行流程,对有效实施村务流程化管理工作具有实用指导性,为全国村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近年来,宁海县以“打造全国乡村治理县级标杆”为目标,积极探索形成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政府民生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涉农资金整合”“艺术振兴乡村”等一系列经验,为全国探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宁海样本”。同时,该县积极将标准化原理与方法引入乡村治理,聚焦乡村治理全面开展标准化研究,挂牌成立全国首个乡村治理标准化研究所,筹建浙江省乡村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宁海,连续两届推动“乡村治理标准化”“标准化与乡村治理现代化”主题论坛在宁海举办,高分通过第三批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验收,全面打响宁海工作品牌,走出了一条运用标准化推动基层治理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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