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政策
事关子女入学、落户、申请公租房及补贴等
工作在宁波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落户、申请公租房及补贴、申请职工健康体检、申请职工疗休养等政府公共服务、民生保障,有一项重要依据——量化积分。积分如何构成、如何累积、怎么查询?近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就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作出详细说明。
通知指出,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目的在于稳妥有序推进宁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宁波流动人口公平、有序、梯度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适用对象为宁波市内居住、工作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以及符合省内居住证和积分互认条件的流动人口。
积分指标由省级共性指标、市级共性指标和区(县、市)个性指标三部分组成,总分值300分。
其中,省级共性指标设“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缴纳社保”“居住时间”等5个指标项,总分100分。省级共性指标得分浙江全省通用、跨区互认。
市级共性指标设“就业”“住房”“紧缺岗位”“投资纳税”“带动就业”“发明创造”“表彰奖励”“参与公益”“无偿献血”“无偿捐献”等10个指标项,总分值150分。设置“违法失信”“违法犯罪”等2个扣分冻结指标。市级共性指标得分宁波全市通用、跨区互认。
区(县、市)个性指标总分值50分。各区(县、市)政府可设置省级指标和市级指标外的个性指标,也可对省级指标和市级指标再赋分。个性指标得分仅限于申请人所在区(县、市)应用。
流动人口的积分总分值为三部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扣分所得。
流动人口积分申请分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需要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浙里新市民”应用,查看各项指标赋分规则以及赋分情况;提交材料后,系统会自动分发给相关部门审核。需要调整赋分的,根据指标要求填写完善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审核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赋分;申请人对赋分有异议可提出复核申请,审核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反馈。线下申请,需要申请人持赋分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证登记地量化积分窗口办理。
通知同时指出,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申请材料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违规失信行为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主体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据此获得的积分清零,一并取消因积分取得的相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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