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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让百姓住得安心住得放心

解码“甬有安居”行动

杨绪忠、张彩娜
2021年08月05日08:33 |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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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深化住房租赁试点……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也是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为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宁波市将多方发力出实招,让百姓住得安心、住得放心。

  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

  今年4月,宁波市再次加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扩大限购区域,加强交易管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严审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市场趋热苗头,使市场回归理性。为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保障住房用地合理需求,宁波市还按照自然资源部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政策要求,改革了土地出让方式,集中组织住宅用地出让,力图减少“炒地”现象。

  房地产牵涉千家万户,保持市场的平稳发展,是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基石。市委全会通过的《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未来宁波市将建立人口净流入和土地供应联动机制,健全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创新实施“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竞自持租赁房”土地出让方式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今年以来,宁波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回稳。无论市场环境如何变化,我们始终坚持调控不动摇、不放松。”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市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房住不炒”的要求,确保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面对市场新形势,宁波市相关部门将密切监测市场变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果断出手,实施动态化的巡查机制和专项整治行动,联合金融、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据悉,宁波是国内率先实施住房保障的城市之一,已相继实施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通过不断探索、调整、完善,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宁波市住房保障已覆盖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实现符合条件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一户保障一户。

  按照《行动计划》,未来宁波市发挥公租房“保基本”作用,完善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方式,实现本地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开展新市民住房保障制度改革试点,采取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形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放住房补贴,解决无房新市民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阶段性住房困难。

  “住房保障近期主要工作就是加快建立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宁波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探索实现居住领域共同富裕的新途径。”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公租房政策,适当扩大保障覆盖面:以落实环卫工人住房保障为突破口,力争解决更多环卫、公交等重点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切实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促进实现新市民住有所居;在省内先试先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借鉴和示范。引入未来社区建设理念,谋划启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试点。

  深化租赁市场试点

  在房价高企的背景下,发展新型租赁社区,解决这部分群体的“安居”问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一步。

  根据《行动计划》,宁波市将深化租赁市场试点,实行住房租赁用地计划单列。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以开发园区、产业园区和小微园区为单元加强租赁住房配建,提高配套用地和配建建筑面积上限。

  自去年宁波市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以来,获得中央财政3年共计2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截至目前,全市共筹集新建、改建类租赁住房52011套,盘活租赁住房36878套。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未来,宁波市将提速试点进度,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多方式培育住房租赁企业,加快推出租赁专项用地,将试点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是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进一步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有效解决职住平衡问题,今后,我们将督促各地抓紧成立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联合审批小组,加快推动‘非改租”政策落地实施。”该负责人说。

  未来,宁波市还将提高住房工程建设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新建住宅全装修管理规定,健全购房者对住宅全装修质量的监督机制,全面保障购房者权益。

(责编:艾宇韬、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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