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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宁波成为两条“氢走廊”重要节点

单玉紫枫
2021年11月13日09:48 |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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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开到码头边,义甬舟大通道早已耳熟能详。单玉紫枫摄

  “双碳”目标之下,氢燃料电池正迎来快速发展期。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浙江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其中重点打造的两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氢走廊”,均与宁波密不可分。

  《方案》指出,到2025年,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基本形成,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重点区域产业化应用取得明显成果,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

  当“绿色”成为核心理念,不难看出,作为汽车行业未来的氢能源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正寄予重要期望。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特别提出,浙江将打造2条“氢走廊”路线——

  在环杭州湾“氢走廊”中,《方案》指明,依托G92(环杭州湾高速)串联起嘉兴、杭州、绍兴、宁波等环杭州湾重要节点城市,协同打造环杭州湾“氢走廊”,加快形成长三角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另一条以金华、宁波、舟山为重点,依托G15(甬金高速)建设氢能高速通道,围绕自由贸易区创新发展,着力构建义甬舟“氢走廊”。

  显然,宁波就是两条“氢走廊”的重要节点。为确保氢燃料电池产业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积极发挥示范应用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方案》明确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舟山5地省级示范区以及嘉兴嘉善县、湖州长兴县2地示范点的建设内容和目标。

  “氢元素”C位出道,进一步赋能汽车产业。《方案》明确了宁波下一步的任务:在港口及城际物流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打造产业园区,重点推进电堆、双极板、催化剂等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建设;发展工业副产氢制氢,有效降低氢气成本。到2025年,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达到500辆,建成加氢站5座以上。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当前阶段性重点任务,包括制定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清单,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重点支持省内优势单位开展技术攻关,着力提升氢燃料电池电堆和发动机系统集成技术、氢燃料电池整车集成与控制技术;支持浙江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与相关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引导产业链上优势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研发能力,成为拥有较多技术专利、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根据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加氢站。

(责编:孙鹏、王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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