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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事业单位公益性衡量标准

王炜丽
2021年08月05日08:51 | 来源: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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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湖州市委编办牵头制定的《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规范第1部分:教育》地方标准近日正式发布。“该地方标准探索构建事业单位公益指标评价体系,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的规范性、科学性、简便性、实效性,填补了国内事业单位公益性衡量标准的空白。”湖州市委编办介绍。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构建事业单位公益指标评价体系,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奋进共富路的内在要求。”据介绍,湖州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近500家,其中事业单位编制数占全市事业编制数的41.03%,是湖州市事业单位的重点领域。优先选取教育领域体现公益性的相关数据指标,提炼形成普遍适用规则,运用标准化技术手段,建立公益性评价规范,使公益性评价规范整体构成更精简合理,评价更具操作性、推广性。

  据了解,该地方标准紧扣“公益性”这个核心,构建由“保障公益”“服务公益”和“效益公益”三个正向评价维度和“影响公益”一个反向评价维度组成的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指标体系。“保障公益”主要体现党委政府对事业单位在人、财、物上的投入保障,反映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的现状和发挥公益性的基础。“服务公益”主要以服务为导向,体现事业单位为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提供的服务产品、服务质量。“效益公益”主要体现事业单位服务作用于社会的服务成效、社会效益。“同时,将难以量化的指标纳入‘影响公益’反向评价维度,用以促进学校规范办学,强化学校社会责任、社会义务。”市委编办介绍。

  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湖州市探索将该地方标准评价指标与教育部门各类年报数据相挂钩,同步嵌入公共数据平台和“编治慧”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建立易获取、易溯源的动态数据流,实现评价操作的数字化、简便性。同时,强化对学校公益性水平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的分析研判,指导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

(责编:艾宇韬、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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