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衢州市调整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

毛慧娟
2021年08月26日09:59 | 来源:衢州新闻网
小字号

  记者8月25日从衢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刚刚出台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2021年衢州市继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申领流程和具体要求无变化,但保障范围有所调整。

  根据最新政策,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相告,原来失业补助金只针对去年3月至12月的参保失业人员,此次保障范围调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在2021年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在补助金待遇标准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衢州市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的50%计发,即664元/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衢州市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的20%计发,即266元/月。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根据衢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期限最长为6个月。

  据悉,相关人员可使用社保卡或身份证,到最后一次参保地的行政服务中心经办窗口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或者浙里办APP网络办理。截至目前,衢州市失业补助金共发放2774.27万元,惠及失业人员10566人。

(责编:孙鹏、康梦琦)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