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宁波出台课后服务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国家“双减”政策出台以后,宁波市迅速行动起来,于8月底发布《宁波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育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课后服务工作的“五全”原则(对象全覆盖、主体全协同、五育全融合、成本全公益、培养全链条)、基本要求和服务模式,并对课程建设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框架性指导。如今,学期过半,义务段学校的“5+2”课后服务实现了全覆盖,有效破解中小学“放学早、接送难、无人管”等问题,但要真正让孩子在校内“学好”“学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从长远来看,提升课后服务品质,下好“课程建设棋”是关键。
课后服务课程如何建设?学校自主开发课程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宁波市教育局近日印发的《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给出了答案。
着力于因材施教和个性化教育
《指导意见》要求学校按照多元分层原则,充分考虑学生的智能特点和兴趣爱好,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择性课程,满足每一位学生的学习需求;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导向,体现学段教学要求,尊重个别差异,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适合的课程。
课程建设的过程注重实践性,指导学校设计项目式、主题式、探究式学习活动,创设有意义的真实学习情境,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动手操作、实践体验、合作学习的机会,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增强学生的探究精神和综合素质。
要求学校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课后服务课程,便于学生规划整个学习阶段的修习计划。
实施课后服务育人成效反馈制度,建立学生课后成长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成长档案,全面记录学生课程选择、兴趣特长、潜能表现等情况,每学期向家长反馈,提出专业化建议。
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重在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结果评价侧重于学生某一方面的知识或技能是否取得进步,兴趣、爱好、特长是否得到培养,学习态度、意志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是否得以养成。
学校是课后服务课程建设的主体
《指导意见》明确,学校是课后服务课程建设的主体。学校应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根据培养学生思想品格、核心素养和各科课程标准的目标要求,依照不同年级学生水平和学校整体课程设置,系统整合拓展性课程和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制订课后服务课程规划,开发主题式、菜单化课后服务课程,供学生自愿选择。要求学校动员教师积极开发课后服务课程,鼓励吸纳行业协会、学会、课程专家等专业人士参与课程开发;建议着重开发德育活动、文体艺术、科普实践、人文阅读等四类课程。
德育活动类课程旨在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学习、生活习惯;文体艺术类课程基于学生的多元智能和兴趣爱好,旨在培养学生的体艺特长,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高雅的审美情趣;科普实践类课程以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探究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导向,着重培养学生动手实践、科学探究、团结协作、服务社会的能力;人文阅读类课程着重引导学生学会与人类的智慧与文明对话,促进自己的精神发育,不断提升人文素养,丰富人文底蕴,厚植人文情怀,增强文化自信。
课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赋能数字化保障
据悉,宁波市教育局将建立课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为学生提供网上报名选课服务,并强化课后服务课程开展情况的统计、监督与评价。
按照《指导意见》,将建设市县两级课程开发中心,整合宁波教研资源,建设课后服务课程库,统筹推进线下+线上两类课程建设,大力推进素质类课程开发;建立“1+X”课后服务师资库,建设一支以课程需求为导向,以在职教职工为主体、社会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稳定性高、专业性强、素养好的师资队伍;探索建立市县两级课后服务专业师资动态调配和共享机制,逐步推动优秀师资校际、区域和宁波全大市共享。
与此同时,强化研究统筹。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统筹指导评估,区县(市)教研室做好区域内课程规划建设,组织课后服务课程教学区域研讨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课后服务课程建设的典型经验,进行课后服务课程实施的实验区和示范校建设,扩大优质资源的辐射面。
重视课程评审。加强对开设课后服务课程的校外人员和社会组织的教育资质审核,杜绝盲目开设和引进校外课程。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课程建设和实施方案的评议和指导,搭建课后服务品牌课程评选平台,促进学校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指导意见》指出,教育行政部门要调整相关督导评估指标,建立学校课后服务课程建设的评价激励机制,确保学校课程建设和实施的自主权。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将参与课后服务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和评职评优的重要参考。保障课后服务课程开发实施的必要经费,建设与完善配套教学设施设备,为学校开发开设课后服务课程提供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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