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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龙港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2022年04月02日22:36 | 来源:温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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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龙港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4月2日13时32分,龙港高速路口送检的1份1:10新冠核酸检测混采样本中检测到异常;4月2日18时18分,经龙港市人民医院检测,其中1例初筛结果为阳性。目前正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已完成接触场所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感染者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31日,上午从上海驾车到达瑞安市塘下下高速,走国道开往苍南县金乡镇。中午开货车至金乡镇尼西镜面铝材批发卸货,之后回到龙港市灵龙大道浙江微笑塑业有限公司(余家慕社区余南666号)旁,一直在车上休息未离开。

  4月1日,上午从龙港市浙江微笑塑业有限公司打滴滴(浙CDF2088)至苍南县宜山医院做核酸,后打滴滴(浙CDJ6613)返回龙港微笑塑业。中午驾驶货车从微笑塑业行车至龙港湖振线与海港路路口休息,后走国道至瑞安市阁巷高速路口用餐、休息。晚上从阁巷上高速,到鳌江服务区,当晚在鳌江服务区休息。

  4月2日,上午在龙港高速口下高速,后在现场做核酸,做完核酸之后驾驶货车至龙港湖振线与海港路路口休息,随后到海港路湖前自来水厂附近加油。中午下货车步行至新雅工业区外面路口的流动摊贩点买胡辣汤和烧饼后,回到车上休息。14时30分接到龙港市防控办电话,原地静置。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属地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责编:叶宾得、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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