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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仙居:检察机关双管齐下助力迷途少年重新“起航”

张文秀、应倩
2022年04月22日14:29 |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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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制发首份《督促监护令》,并联合该县妇联、县关工委召开“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宣告会。

  2021年9月,16周岁的小明(化名)以打暑假工为由在外租住,因此认识了一帮所谓的“社会上的朋友”,在“朋友”的召集下,小明参加了某商场旁的斗殴。案发后,小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综合全案及小明的个人情况,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同时,仙居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的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小明父母已离异多年,小明判由母亲抚养。但因母亲长期在外经商,小明一直由祖父母实际照顾。母子之间缺少沟通,母亲对小明缺乏了解,在日常的家庭教育中存在监护不全面、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母亲对小明的个人生活所知甚少,甚至连小明身上纹有大面积纹身也不知情,放任小明在外租住,结交不良朋友,最终导致小明走上犯罪道路。

  针对母亲对小明的监护缺失情况,2022年4月15日,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小明母亲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其重视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职责,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回归正途。

  宣告会后,检察官向小明母亲详细解释了《督促监护令》制发依据、监护令的强制性、如何开展家庭教育等问题,并对小明母亲前期怠于管理小明的行为予以批评。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小明母亲认为自己确实存在对小明的监管缺位问题,通过这次宣告会,她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疏漏,接下来将依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增进与小明的沟通,关心小明的生活,增强对小明的监护。

  为提高家庭教育的质效,仙居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妇联、县关工委、小明的法律援助律师,与小明及其家长进行了座谈,指导小明母亲从思想上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行动中切实转变家庭教育的方式。

  仙居县检察院将联合妇联、社会组织等成立帮教考察小组,对小明母亲开展为期五个月的监督考察。

(责编:艾宇韬、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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