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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全面推行“行政行為碼”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徐小駿、陳穎爽
2023年03月09日09:09 | 來源:麗水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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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麗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隊員來到市區某超市開展行政檢查,執法隊員通過掌上執法平台,將現場照片、檢查結果等信息錄入平台系統,系統隨即自動生成一個行政行為監管代碼——行政行為碼。通過掃碼,可回溯查看、實時監督行政執法行為﹔而當事人、社會公眾也能通過“浙裡辦”等App掃碼快速查詢了解行政執法類事項辦理情況。

  為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自2月1日起,浙江在全國率先推行行政行為碼。據了解,行政行為碼作為依托“大綜合一體化”執法監管數字應用自動生成的行政行為監管代碼,是行政行為全周期的唯一標識,通過推廣使用行政行為碼,促進執法監管行為“線下辦”轉為“線上辦”,推動執法權力的規范透明運行和制約監督體系的不斷完善,實現了數字化與法治化的融合。

  麗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執法人員介紹,“行政行為碼”相當於一個身份証,一碼便能實現行政行為的要素全集成,辦案人員手頭會同時辦理很多起案件,案件辦理過程也比較長,以前想要知道某個案件辦理情況需要進系統查找,現在隻需要用浙政釘掃碼就可以了解案件的進展,十分便利。

  在全省全面推廣使用“行政行為碼”的當天,麗水青田縣山口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就通過辦理一起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案,在省統一處罰辦案平台生成了麗水首個“行政行為碼”。

  原來當天,山口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在轄區山方線執法檢查中,發現某村民在公交服務站后山田地裡焚燒秸稈,執法人員立即上前予以制止,依法開展執法檢查,並協助當事人扑滅火點。后經調查核實,焚燒秸稈過火面積達3.6平方米,執法人員一邊對焚燒秸稈的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另一邊通過省“大綜合一體化”執法監管應用平台依法快速推進案件辦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相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立案查處,並處以500元罰款,該案已於2月10日結案。該案當事人老張表示:“我焚燒秸稈這個事情是不對的,虛心接受處罰。我在家就可以通過掃碼看到案件辦理情況,還可以直接掃碼支付罰款,感謝政府給我提供方便。”

  據了解,截至目前,麗水已賦碼的行政執法行為總計5135件。下一步,麗水將持續全面推廣“行政行為碼”,保障全域全員全程使用,努力落實行政處罰案件100%賦碼運行、處罰文書100%電子簽章、處罰文書100%平台出件、線索處置100%及時回應,不斷推動“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提升前端感知能力和執法監管效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責編:孫鵬、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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