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出台浙江首个地市级“双碳”科技创新行动方案
绘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路线图
为统筹推进湖州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湖州市8月26日出台《湖州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初步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抢占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制高点,高质量支撑湖州市如期实现碳达峰。
该《行动方案》是浙江全省首个地市级“双碳”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大部分,统筹考虑经济增长、能源安全、碳排放、百姓生活“四个维度”和碳总量、碳强度、能源总量、能源强度“四个指标”,围绕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创新科研攻关机制,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深化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率先高标准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确保走在全省前列。
该《行动方案》着眼于关键技术不断突破、平台体系基本建立、创新人才团队引育、创新创业生态塑优等目标,计划到2025年,重点突破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新材料、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态碳汇等领域关键技术10项以上;建设市级科技创新平台20家以上,争创省级科技创新平台5家以上,积极推动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联合体,初步建成省内低碳技术创新集聚区;力争引进50名以上碳中和领域领军人才和青年科学家、20个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培养绿色低碳领域本土高层次人才3000人,形成一批“专、精、特、尖”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支持5家高新区绿色低碳升级,培育300家以上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0家以上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在重点任务层面,《行动方案》提出了科技创新“八大工程”19项行动,包括实施基础前沿技术研究工程、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工程、实施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工程、实施创新平台能级提升工程、实施创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实施可持续发展示范引领工程、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育工程、实施低碳技术开放合作工程。下一步,湖州市将在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创新管理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开展评估监测,将《行动方案》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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