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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国际一流无障碍城市

《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秦文
2021年09月29日11:12 |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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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有关发布会上获悉,《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发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主要包括“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等六章四十六条内容,其中提出了“打造国际一流无障碍城市”的目标。

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秦文摄

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办法》首次提出了全员参与的理念,强调“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还进一步厘清了各方责任,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明确了将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

在建立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机制方面,《办法》规定,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可由残联组织残障人士和技术专家开展试用体验,现场采集问题并提出建议。建设单位落实整改后,将在验收环节再次接受查验,实现工作闭环。同时,《办法》对已建成但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提出了相应的改造意见,强化了保障性住房、公共交通、停车位等方面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要求。

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离不开无障碍服务,《办法》在原有“社区服务无障碍”要求的基础上,扩展至“社会服务无障碍”,对公共服务、考试、选举、社区服务、导盲犬导行、应急场所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无障碍建设和管理要求。《办法》还对智能技术应用无障碍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政务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的单位,应当推广应用适合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需求特点的智能信息服务,同时也应保留现场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数字化是杭州的优势和特色。当目光聚焦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时,如何充分利用数字化改革的先进成果,补齐信息化普惠短板?《办法》第九条明文规定:杭州市依托城市大脑,推动建设无障碍环境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无障碍环境场景应用,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出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信息化渠道。

另外,《办法》还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都应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为杭州无障碍环境建设出力献策。

(责编:王丽玮、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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