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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依“法”治犬 再添文明“底色”

——全过程人民民主台州立法实践

杨鸣佳
2021年12月06日09:10 | 来源: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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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一场风雪、一个归人、一扇柴门、一条老狗,诗人刘长卿将一幕狗盼主人归的祥和场景呈现在我们的脑海。狗本是人类的朋友,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加之恶犬伤人事件频发,对于养犬之争愈演愈烈……

  养犬管理立法已势在必行。2020年底,养犬管理立法正式列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日程。10月22日,《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经台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文明治犬引发热议

  2018年,台州黄岩曾发生了一起多犬伤多人事件,3条大狗咬伤6人,经查狗主人杨某住在黄岩塘岭头水库附近,共养狗14条,其中大狗6条、小狗4条,收留流浪狗4条,均无疫苗注射史。在农村,散养犬随处可见,类似的伤人事件也绝非个例,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市民对养犬立法的讨论。

  2019年,在台州椒江发生了一起因狗而引发的悬案,椒江的王先生出去夜跑时,莫名其妙被一只宠物狗咬伤了,而当事人却矢口否认自己是狗主人,还坚持表示自己送王先生去医院就诊是在做好事。因无直接证据,至今无人对这起事件负责。这不禁引人发问,类似事件今后如何界定?

  流浪犬伤人,犬吠声扰民……近年来,关于养犬的纷争不断,也引发了一场关于治犬大讨论——文明城市如何以一种文明的方式来治犬?2018年至2020年,台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养犬管理提出的建议、提案多达23个。这也成为亟待城市管理者破解的一道难题。

  当下,养犬立法无疑是最佳破解之道。目前,国家层面和浙江省均没有养犬管理的专门立法,在无上位法支撑的情况下,如何确保立法的精准性,是对立法者的考验。2018年底,经台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作为二类项目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为下一年立法作准备。之后,继续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二类项目。

  经过两年多的准备,结合其他地市的立法实践,2020年11月27日,第73次主任会议决定正式启动《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数字赋能广纳民意

  “您认同小区业主或者邻居养犬吗?”“全国各地立法对养犬数量均予以限制,您认为一个家庭或一个固定住所合理的养犬数量是多少?”……8月6日晚,台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头条推送“台州市养犬立法有奖问卷”。就在当天下午,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民主立法数字化改革专班会议,研究讨论了养犬立法调查问卷内容及推进发动方案。此次问卷调查采取联合发布模式,台州人大微信公众号推送后,该问卷还在台州新闻、无限台州、台州发布及各县(市、区)人大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截至8月31日,共有50万人阅读,12万人参与问卷调查。

  作为台州人大数字化改革重要应用场景——“立法民意通”的首个实践样本,此次网络问卷市民参与度创历史新高,问卷投票结果为法条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供了有效依据,进一步夯实了开门立法的民意基础,也为“立法民意通”建设积累了经验。

  据介绍,基于“立法民意通”,根据前端调查问卷系统,建立对应的后端数据分析模块,实现了对数据的自动归集、实时分析、实时查看,分析结果转化为科学有效的民意表达。

  “收集民意的主要目的在于民意的吸收与运用,这也在条例修改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台州市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多个问题的调查结果为条例的制度设置提供参考依据。例如,“在城区是否需要限定集中遛狗时间?”“遛狗时,牵引绳多长能有效控制犬只?”等问题的统计结果,直接推动了对条例内容的修改。

  “通过立法民意通征集养犬管理立法的意见建议,是台州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的又一具体实践。要以此为契机,深化立法民意通应用场景建设,让民意贯穿立法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地方立法更加务实、更接地气。”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海燕强调,要充分运用人大数字化改革成果,使人大立法过程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精雕细琢遂立良法

  良法方能善治,法治当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效结合。高质量立法,立管用之法,这也是台州市人大一直秉持的立法初衷。养犬管理立法直接关乎民生,社会各界参与热情高,讨论激烈。

  流浪犬管理一直为老百姓所诟病,也是行政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到底谁来管,怎么管?这次条例予以明确,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重点管理区内流浪犬只捕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流浪犬只的控制和处置。同时,考虑城市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在流浪犬只捕送方面存在职责交叉,特别增设一条关于流浪犬只联合捕送制度规定。

  “要考虑操作上的便利性,应当减少个人、单位申请养犬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建立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共享。”在常委会审议中,有代表提出要加强养犬管理数字化应用。这一建议体现了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得到了多数常委会委员的认同。常委会二次审议时吸收了该建议,条例增加一条关于“数字化应用”的规定。

  什么情况需佩戴嘴套、犬绳长度多少为宜……如何规范养犬人和犬只的日常出行是条例制定中的一大难点。台州市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坦言,养犬管理涉及面广,需要平衡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同时兼顾养犬人的需求,给立法工作带来不小挑战。同时,她也道出了立法者的智慧方案——立足于数字化手段,大范围的民意调查为这些问题的破解提供了指向。根据民意调查结果,条例对诸多具体行为予以明确。例如,携犬出户时犬绳长度1.5米以下,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和人员密集区域,在狭小空间为犬只佩戴嘴套、装入犬笼或者犬袋等。

  赴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进行立法调研,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与立法专家库与市民库成员商讨……在不同声音的碰撞中,条例反复修改,日臻完善。

  依法治犬掷地有声

  “治犬难,就难在于法无据,单凭行政手段难以奏效,往往又会引发其他矛盾。”在之前的采访中,小陈说出了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无奈。2020年10月1日起,根据《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在城市、镇建成区内携带犬只出户未采取束牵引带等安全措施的,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是为数不多的,散见于相关条例中对于养犬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规定。

  随着《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出台,治犬有了专门的法律依据。条例第五章分十三条,对各类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规定,罚款从二百元到五千元不等,并将同一条款罚款幅度缩减至五倍以内,增强罚款处罚措施的刚性,提高部分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

  对于谁来治的问题,条例也厘清了各方责任。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狂犬捕杀、犬只扰民以及伤人事件处置、重点管理区内犬只登记上牌等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重点管理区内流浪犬只捕送、养犬破坏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管理……各职能部门、属地政府各司其职,形成了依法治犬的合力。

  “以前,养犬全凭自觉,不好管,也管不好,现在条例出台,我们执法也更有底气了。”“小区经常有大型犬只出入,看到心慌慌的,希望能得到有效整治。”……

  昔日文明礼让斑马线成为台州一道亮丽的风景,让“文明有礼台州人”成为一张城市名片。如今依法治犬,能否重现人狗嬉戏的和谐画面,为文明城市再添“新风景”,成为广大市民的新期许。

(责编:叶宾得、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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