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出台《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庞晓栋

2020年08月21日09:38  来源:台州日报
 
原标题:我市出台《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8月20日下午,台州市召开《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该条例的制定背景、过程、主要内容及如何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於艳华介绍,在台州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的关键时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深入人心的背景下,制定颁布《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保障,也是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现实需要。

《条例》于2020年4月27日,经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7月31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道路,为建设台州“文明窗口”提供了制度保障。

《条例》共36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工作原则和领导责任;确立了文明行为规范;完善了文明行为支持和保障措施,规定了建立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制度,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设定了法律责任,对上位法没有设定罚则的违规养犬、建筑物内向外抛物、不文明行车、不文明出行、违规吸烟、小区乱停车等行为补充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的出台为台州市的精神文明建设铸就了更高的台阶。”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林杰说,“接下来,我们将加强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主题活动宣传,让《条例》内容入脑入心。同时,将制订实施方案和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刚性执法,做好鼓励支持措施和文明设施硬件保障措施,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取得实效。”

(责编:张丽玮、王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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