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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2022年09月15日11:06 |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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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宁波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波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并公布了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宁波中院供图

依法打击犯罪 全力追赃挽损

发布会上,参加人员远程观摩了两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集中宣判。

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潘某等以“免费送药”将周大妈吸引到摊位前。周大妈试涂了一瓶白色药酒后,却被告知有毒,于是她花4800元购买了一瓶红色“解药”。该犯罪团伙以此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6800元,目前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宁波慈溪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潘某(其他成员另案处理)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庭宣判结果。宁波中院供图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姜某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王大妈在其推荐下购买了29万元某公司理财产品,姜某将钱款转至其个人名下用于信用卡还款等。之后,姜某通过定期返利的方式,让王大妈误以为是正常投资,并诱使其继续追加投资6万余元。案发后,姜某退赔了王大妈全部经济损失。宁波江北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姜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法庭宣判结果。宁波中院供图

上述案件是宁波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一个缩影。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波全市法院均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审理养老诈骗案件专业合议庭或团队,审理中坚持“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原则,严格把稳案件质量。

截至目前,宁波全市法院共新收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17件29人,共审结案件15件26人,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1天,结案率达88.2%。生效的11件案件,被告人全部服判,无一上诉。

在依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宁波法院全力追赃挽损,切实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截至目前,宁波法院有6件案件已经实现100%追赃挽损,另有6件案件部分挽损。

发送司法建议 建立长效机制

为建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长效机制,宁波法院还通过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实现“当下治”和“长久立”的有效统一。

被告人杨某系宁波余姚某涉老机构舞蹈老师,在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以新房装修等理由向老年学员借款,20余名老人共计被骗300余万元。余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之后,法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余姚所有涉老机构进行清理整治,建立“黑名单”机制。

被告人陈某通过开设素食馆供应免费餐食、在公司门口放置佛像等方式营造善良人设,借机推销“理财产品”,导致100余名老人上当受骗。宁波鄞州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后,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探索建立企业超范围经营长效综合治理机制。

中秋假期,宁波中院法官走进社区为居民开展防范养老诈骗法治宣传。宁波中院供图

此外,宁波法院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并通过“四明”云法庭、“共享法庭”开展线上普法,通过进村入企下社区进行线下普法,营造了浓厚的反诈防骗氛围。

宁波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犯罪分子往往打着关爱老年人的幌子,披着温情的外衣,在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通过各种途径骗取老年人的财产,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广大老年朋友要谨慎交友,当对方频繁以看病、购房等理由要钱时,要三思而后行;要理性理财,不听信高回报、高收益的宣传。一旦发现被骗,要保留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并第一时间报案。作为子女也应多关心老人,常回家看看,多向老人讲述诈骗案例,提高老人的防范意识。”(宁仲轩)

(责编:叶宾得、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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