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议事 阳光票决 阳光监督
丽水莲都:深耕基层治理助推乡村共富
“每逢旺季,景区的人肯定很多,周边卫生要做好,停车场要安排人值守……”“健身广场器械老旧,功能减弱,要安排人员及时维护……”每隔一段时间,在丽水市莲都区黄村乡黄泥墩村古色古香的“阳光议事亭”里,总会围聚着村民,共同商量着村子里大大小小的事情,村子里不少的旅游项目打造都是从这里开始。
黄泥墩村党支部书记周宏伟介绍,黄泥墩村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然而在2011年前,该村却是个远近闻名的“吵闹村”。“好事办不好,实事办不了。”是村民对本村的评价。村务决策制度不完善,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缺平台,村庄发展迟缓,群众上访频繁是常态。
“凡事不能只靠我们几个村干部拍脑袋决定,应该让全村的村民都参与进来,这样才能让他们了解村情村务,也能缓解我们和村民间的矛盾。”时任村双委深入思考,发现矛盾根源是随意独断的村务决策模式,村中事务少数人说了算,村民代表只是开开会、举举手,知情权多于决策权,即使是村务公开,也只是冰冷的数字和不接地气的表述,并不能解决村民心中的疑惑和不信任。
在乡村两级党组织共同努力下,他们找到了“民主参与”这个切入点,通过“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这一基层民主制度创新,顺利破解了困扰多年的基层治理难题,实现从“上访村”到“明星村”的华丽蝶变。“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入选2019年浙江省法治乡村实践优秀案例、2021年民政部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而今,该村又在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的基础上继续深耕基层治理,形成了包括阳光议事、阳光票决、阳光监督三大环节,涵盖村级事务全流程的新时期阳光治理黄泥墩经验。
2021年,黄泥墩村被评为丽水市唯一一个“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为进一步起到议事协商的“领头雁”表率作用,黄泥墩村遵守平等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吸纳群众尤其是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协商讨论、决策及实施的各个环节,将议事协商贯彻在村级项目的始终,以实际行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在基层传播。
刘霞君是一名土生土长的黄泥墩人,她以区人大代表和建设方面专业人士的双重身份积极参与到黄泥墩村的“美丽乡村风景线节点打造项目”的议题收集、方案拟定、商议开展、启动实施等全过程,从项目建设和村民利益等多个角度参与系列论证。
“村党支部多次召集村双委成员、区乡人大代表、党员群众、村民代表、乡法律顾问、乡贤‘智囊团’等开展该项目的座谈协商。”刘霞君告诉记者,对于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议题,则召开民主评议会、决策听证会,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等作为协商主体参与协商并进行论证评估;对于涉及村民自身利益的情况,村双委会采取“面对面”交流、“串门式”谈心方式开展协商,引导基层群众开展协商活动,最终保障“美丽乡村风景线节点打造项目”完美落地,逐步发挥效能,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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