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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湾出台疫情防控“双十条”

欧阳潇、吴蕙芳
2022年04月26日14:31 | 来源:龙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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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不留死角、不漏盲区。近日,温州市龙湾区发布《龙湾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十条规定(试行)》《龙湾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监管责任落实十条规定(试行)》,“双十条”规定给龙湾19200户经营户制定了防疫“硬核标准”,也给监管单位戴上了“紧箍咒”。

  市民黄世海在龙湾区永中街道经营着一家“小胖川菜馆”,他每天都会与同事们备好口罩、手套,引导客人扫“场所码”,并保持店内监控良好运营。“疫情防控怎么做?看这十条标准就行。这就是参考书。”黄世海拿出“双十条”文件说。记者看到,《龙湾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十条规定(试行)》中涉及扫码登记、监控安装、核酸检测要求、疫苗接种规定等十个方面,内容都非常细致具体。例如,第三条规定要求经营主体的监控机器要“应装尽装”,监控不留死角,视频保存时间要在7天以上。

  龙湾区街面店铺疫情防控联合督导组成员孙良东进一步表示,在此基础上,龙湾响应温州市号召,对所有经营主体进行绿、黄、红三色管理,并创新性出台三色管理的“实施标准”:严格遵循“主体责任十条”的经营主体,门口会被贴上绿色标识“疫情防控文明经营户”;违反“主体责任十条”部分条款,但不是重点条款的经营主体,则会被贴上“黄标”并要求立即改正;若违反“主体责任十条”拖延不改、整改不到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经营主体,会被贴上“红标”,并责令停业整顿。

  “主体责任十条”规定与“三色管理标准”虽然刚发布实施,但相关内容从4月初开始宣传动员,目前已对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序化、规范化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据龙湾区防控办综合协调组的宋天晓表示,4月份以来,龙湾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场所码卡点日活率较往日提升了12.8%,监控安装量的比率较往日提升35.1%。

  《龙湾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监管责任落实十条规定(试行)》由龙湾区纪委发布,旨在对参与疫情防控监管的部门和街道以及工作人员戴上“紧箍咒”,其中梳理了监管部门及人员不作为、不担当、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十种违规行为。例如,属地街道、职能部门未形成联动机制;工作推进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给企业和群众造成额外负担等。规定强调,如发现上述情形之一,龙湾区相关部门将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组织、党员干部、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责编:艾宇韬、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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