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连续七年获得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A级
日前,水利部公布了2020-2021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浙江荣获A级,位列第二。至此,浙江已连续七年获得全国水利建设质量考核A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能取得如此成绩,与浙江省水利厅推行的各项制度措施息息相关。
健全完善质量管理机制
浙江省水利厅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先后出台《关于加强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不断完善浙江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浙江省水利厅根据国家政策和全省水利建设市场实际,出台《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完善施工、监理、检测、设计等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分类指引。动态归集水利企业市场行为和信用信息,明确激励及惩戒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
严格落实水利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
浙江省水利厅出台《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工程质量责任,进一步压实了项目法人质量首要责任、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质量责任。目前,全省水利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持续推进水利建设数字化变革
按照水利部“智慧水利”试点要求,浙江省水利厅建成了融“项目管理、市场管理、政府监管”三大功能于一体、省市县三级贯通、市场主体全覆盖的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应用,基本实现了建管资源一体化、分析评价动态化、成果应用可视化,推进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档升级。(梅林蓉、邵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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