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家价格争议纠纷“共享法庭”在宁波设立
宁波高新区法院构建多元一体价格争议非诉解纷新模式
3月8日下午,宁波高新区法院与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共同举行“共享法庭”揭牌仪式。该“共享法庭”是浙江省首家特设在价格认证中心的“共享法庭”,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集成“浙江解纷码”、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庭审直播系统等软件模块,实现价格争议纠纷在线快速调解指导、网上立案“一次不用跑”、在线诉讼及司法确认等功能,开辟了价格争议调解新模式。
“共享法庭”揭牌。宁波高新区法院供图
此前,宁波高新区法院已经就价格争议纠纷的诉前化解工作与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开展合作,并于2021年11月委托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成功调解了宁波首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价格争议纠纷。
据悉,这是一起发生在宁波市鄞州区梅墟路因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非机动车一方蒋女士受伤,其心爱的玉手镯也在事故中不慎摔碎。经交警认定,机动车车主蔡某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事后,双方因相关赔偿事宜发生纠纷,蒋女士将蔡某、保险公司诉至宁波高新区法院。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开展了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达成一致,唯独对毁损玉手镯的赔偿价格存在较大争议。蒋女士认为自己的手镯是10年前在广东购买,现在的市场价至少值6800元,蔡某却觉得没有发票证明其价值,最多只接受赔偿500元。因双方相持不下,又不愿意出资委托鉴定,调解陷入僵局。
案涉手镯。宁波高新区法院供图
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纠纷处理效率,高新区法院决定将该案委托给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再次调解,利用价格认证中心的专业优势为当事人调处息争。
通过分析研究,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的调解员按照一般涉案财务价格认定的方法进行实物查验和市场调查,委托专业机构对手镯材质进行检测,聘请相关专家提出专业意见,结合玉器市场行情,认定该玉手镯的价值在4000元至5000元,并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价格矛盾纠纷调解结论书》。有了这份权威的结论书,蔡某与蒋女士都心服口服,表示愿意在该价格区间内继续调解。经调解员沟通协调,双方同意以4500元赔偿玉镯损失,前后用时不到一个月。最终,蔡某与蒋女士就该起交通事故项下的医疗费、误工费、财物损失全部达成一致,蔡某现已履行完毕。
宁波高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在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特设“共享法庭”,能够有效借助其在财物价值认定中的专业能力与天然优势,快速化解纠纷,免去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繁琐与等候,也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的低成本、高效率,开创了价格争议非诉解纷的新模式、新格局。(郑金悦、陈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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