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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件破产案解决19个关联案 宁波奉化法院“当事人一件事”显成效

江艳
2022年04月02日11:29 | 来源:奉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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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波奉化法院通过引导债权人申请破产,将10余起案件“一揽子处理”,避免进入诉讼程序,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这是奉化法院积极推进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的一个缩影。

  “当时他们公司向银行借款,我为他们公司担保,如今他们经营不下去了,银行问我要钱,这笔钱我问谁要……”2021年12月,市民吴先生一纸诉状告到奉化区江口法庭,要求被告宁波某钢管公司就抵押担保损失承担相关责任。

  承办法官许驰秋得知吴先生诉求后,一边安抚其激动的情绪,一边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经许驰秋查询,原来,江口法庭同期已受理以宁波某钢管公司为被告的案件10起,前述案件涉案标的共计860万余元,且被告在奉化区法院涉及执行案件共8件,执行标的达800万余元。

  鉴于案件尚在诉前调解阶段,许驰秋在正式立案前主动约谈债权人、债务人,并通过走访属地街道企业管理部门全面了解涉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据被告陈述,除法院已受理的案件外,被告企业对外尚有1.3亿元欠款。经对该企业关联涉诉以及执行案件的全面检索,法庭综合研判被告企业存在明显资不抵债情形,为此我们主动引导该企业尽快进入破产程序。”经执行法官陈石磊沟通协调,两部门第一时间联系到该企业实际负责人,就公司当前面临情况给出建议。很快,被告就在法官的指导下递交了破产申请书及破产申请所需相关材料。

  涉及案件多、金额巨大、人员复杂,时间一拖难免再起矛盾。江口法庭立即作出将被告移送破产审查的决定。同时,联动属地街道以及公安等部门,落实涉案企业财产管控措施,确保企业财产不流失。最终,在多部门的协同配合下,仅用一周时间,就顺利实现了“立转破”。

  破产清算程序启动后,许驰秋立即与10起案件的原告联系,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债权人规范申报债权,避免了一系列案件进入后续诉讼程序,也充分保障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被告公司在同期存在多起纠纷,如按正常诉讼方式审理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且该公司也无能力偿还相关债务。”许驰秋表示,根据“当事人一件事”改革理念,引导债权人申请破产,将所有涉及的案件合并统一受理,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程序空转”。

  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以保护诉权、减轻讼累、避免程序空转、节约司法资源为导向,通过诉的依法合并、代表人诉讼、示范诉讼、立审执兼顾等举措,以最少的程序解决“一个案件”,同时以相应配套制度确保改革落地。自2021年9月30日宁波全市法院全面启动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以来,奉化法院实施合并解决纠纷187个,努力实现以最少的流程、最少的环节、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一揽子”解决当事人纠纷。

(责编:叶宾得、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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