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区方桥街道67家企业有了专属“共享法庭”
近日,宁波奉化区方桥法庭法官竺晴照接到来自方桥商会“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竺琴梅的求助信息,方桥商会的一家会员企业遇到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双方就法律关系与赔偿金额争执不下,于是竺琴梅通过“共享法庭”连线竺晴照寻求帮助。
据了解,祁某承揽了一企业的货柜装卸业务,一天,在装卸货柜时,祁某不慎从高处摔下,被医院诊断为左跟骨下缘骨折。
当事人祁某认为,他是在给企业装卸货物的过程中受伤的,受伤之后给他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企业应当赔偿损失。
企业表示,祁某并不是受其雇佣,企业将该项业务承包给了王某,是王某通知祁某来进行货柜装卸工作,企业与祁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竺晴照在了解案情后表示,双方对于自己的主张均没有足够的证据予以支持。但祁某确实为企业提供了劳务,现祁某在装卸货柜的过程中受伤,企业应当给予一定的赔偿。
在听取竺晴照的意见后,企业表示愿意承担一部分的费用。后庭务主任将该案件移交方桥街道矛调中心,在矛调中心的主持下企业与祁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事后,企业通过共享法庭与竺晴照联系,表示自己对工伤法律法规不太了解,希望法官能答疑解惑。竺晴照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了奉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邀请她到商会“共享法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这次的纠纷能够顺利解决,多亏了竺法官线上为我们提供调解意见,不用我们再多跑一趟了,后来还请专业人士为我们普及与工伤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自从有了商会共享法庭,为我们企业解决纠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企业负责人感慨道。
据悉,方桥商会成立于2021年6月,共有67家会员企业,为会员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企业蓬勃发展同时,各种矛盾纠纷也层出不穷。商会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调处各种矛盾纠纷。方桥法庭根据实际情况,在商会设立“共享法庭”,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更好地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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