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18條”新政助企穩定健康發展

2020年02月06日10:20  來源:人民網-浙江頻道
 

為積極發揮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受到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各類企業共渡難關,支持企業穩定健康發展,2月5日,浙江省平湖市發布了《平湖市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穩定健康發展的十八條政策意見》。

該《意見》涉及加強金融支持、減輕企業負擔、加大政策扶持、優化營商環境四大方面的十八條暖企政策,包括加大信貸力度、降低融資成本、加大政策性融資擔保和貸款周轉力度、創新線上服務、減免涉企稅費、實施援企穩崗、延期繳納稅款、減免企業房租、減輕用能負擔、鼓勵包車接返外地職工、加大生產補貼、扶持發展平台、提高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補助、擴大政策覆蓋面、深化企業服務、辦理不可抗力証明、建立企業防疫物資臨時儲備機制、實施績效評價挂鉤。

其中,在加強金融支持方面,《意見》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同時,還鼓勵各銀行機構壓降成本費率,特別是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比2019年下降7%以上,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值得注意的是,為支持擔保公司尤其是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資金困難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和貸款周轉,平湖市所有在保業務和新增擔保業務在2月至3月期間都免收擔保費。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社保費繳納和稅款申報均可進行延期﹔全市所有企業2020年3月至5月企業水費減免10%﹔企業包車、拼車接返外地職工發生的費用,政府予以補助三分之二……在減輕企業負擔方面,《意見》也作出了明確,還指出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准予所得稅稅前扣除。

為全力抗擊疫情,在政策扶持方面,《意見》也加大了生產補貼,鼓勵有條件有基礎的企業與有生產許可証企業合作生產口罩、防護衣、護目鏡等防疫應急物資,企業為擴大防疫應急物資生產進行的設備投資,按投資額的50%,最高100萬元的標准進行補貼。同時,適當提高了中小微外貿企業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補貼標准,對年出口5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的企業,其保費支出補助在原標准基礎上提高20%,進一步提高保險覆蓋面,做到應保盡保。各類專項資金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經資金管委會同意也可免於執行“一票否決”。

對於企業全面復工后所需的防疫物資,企業也大可不必擔心,《意見》中也明確,平湖市對口罩、測溫儀等企業用防疫物資,在現有的防疫物資儲備中,每天調用總量的三分之一加以儲備,用於滿足企業全面復工后的需求。同時,對於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符合產業發展的重點企業,經審批后在疫情期間暫緩執行差別化懲罰性政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度企業績效評價按近三年(2018年-2020年)內評價最高檔執行。(李雨婷、柯家葉、張麗瑋)

(責編:張麗瑋、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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