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哄抬物價 浙江開出全省首張百萬罰單

2020年02月06日17:12  來源:人民網-浙江頻道
 

人民網紹興2月6日電 (張麗瑋) 今天下午,紹興市市場監管局對紹興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聽証告知書》,擬對該超市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罰款100萬元。此罰單是疫情防控以來浙江省市場監管部門開出的首張百萬級罰單。

2月4日,根據群眾舉報,紹興市市場監管局對紹興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進行了突擊檢查。

自疫情防控以來,雖超市蘆筍進價不斷回落,但售價一直處在高位。

經查,1月26日前(含當日)該超市蘆筍購進價格為54元/公斤,按98元/公斤價格出售。1月27日-28日,在進價回落到36元/公斤的情況下,仍按98元/公斤出售,直至1月29日將銷售價格下調至71.6元/公斤。2月2日后(含當日),蘆筍購進價格進一步回落至18元/公斤,但該超市仍以71.6元/公斤價格對外銷售,售價持續維持在高位。

該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已立案調查,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規定,擬對紹興市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罰款100萬元。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再次提醒經營者:維護好疫情防控期間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確保價格運行平穩有序是政府和市場主體的共同責任,經營者務必嚴格遵守價格相關法律法規,自覺規范經營行為,禁止一切不明碼標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

發“疫情財”者,一經發現,嚴懲不貸!

(責編:張麗瑋、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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