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口罩管理意見出台:公職人員一般不得佩戴N95

2020年02月07日22:16  來源:人民網-浙江頻道
 

人民網杭州2月7日電 (張麗瑋)今天, 浙江省發布了《關於加強口罩統籌管理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嚴禁公職人員私自佔用全省統一調配的醫用口罩﹔除了特殊崗位防護需要,公職人員一般不得佩戴N95醫用防護口罩。

《意見》共十條,包含醫用口罩供給分配、規范民用口罩供應秩序、規范捐贈口罩管理分配、加強對口罩企業支持、加強口罩質量價格監管、廢棄口罩安全處理等方面內容。

《意見》指出,省領導小組醫療物資保障組負責醫用口罩統籌保障,生活生產組負責民用口罩統籌保障。各地、各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調用口罩等醫療應急防控物資。對拒不執行調度指令的,依紀依規嚴肅問責追責。

此外,《意見》還規范了醫用口罩供給分配,突出重點保障、以儲定用,按照“三優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優先保障一線醫護人員必需,優先保障公安、交通、網格化排查等基層一線人員必需,優先保障公共場所服務窗口人員必需。嚴禁公職人員私自佔用全省統一調配的醫用口罩。除特殊崗位防護需要外,公職人員一般不得佩戴N95醫用防護口罩。

浙江省將優先保障醫用口罩的生產,全力做好省控重點口罩企業的生產經營保障工作。支持其他口罩生產企業出口轉內銷,支持民用口罩生產企業提升轉產醫用口罩,支持有條件的生產企業轉向口罩生產。

《意見》提出,藥監部門要開通產品注冊和生產許可應急審批通道,選派專人進駐企業,全程跟蹤服務指導。海關部門要開通進口防疫物資快速通關專門受理窗口和綠色通道,第一時間為相關物資辦理通關手續。口岸物流部門要備置專門的運力和倉儲場地。商務部門要加大緊缺醫藥物資社會採購力度,利用各類進口平台和電子商務平台加快採購。

針對疫區、醫院、醫療觀察點的廢棄口罩處理,《意見》明確將嚴格按醫療廢棄物管理。對普通廢棄口罩,科學設置投放垃圾桶,引導規范投放,加強及時清運和集中焚毀處置,確保廢棄口罩日產日清。

(責編:張麗瑋、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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