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大疫情應對中快速提升大學生的法治認同

尹曉敏

2020年03月25日14:02  來源:人民網-浙江頻道
 

作為社會的高知識群體,大學生是新時代建設法治中國、建成法治強國的中堅力量。新冠肺炎重大疫情防控使全社會迅速進入罕見的非常時期。這種極為特殊的社會情境,是國家和人民必須直面的突發性危機。這一特殊時期及其所涌現出來的為公眾所高度關注的大量涉法案例,為大學生活化已有的法律知識提供了極為鮮活的素材,在客觀上形成了對大學生群體進行有效法治教育、快速提升法治認同的重要契機。

此次疫情應對中,既有權威媒體對相關問題從法治視角的深度聚焦,也有通過微信、QQ、抖音、快手、嗶哩嗶哩、知乎、百度貼吧、網易雲、陌陌等社交平台對大量涉法事件進行開放化、互動化、社群化、個性化的討論交流,這些信息資源都成為了大學生與其已有法律知識的高效連接器。例如:新冠肺炎這個可怕的疾病在傳染病分級中為何屬於乙類,但為何又按甲類標准予以防控?散布謠言謊報疫情的行為該如何定性並處罰?封村封路封小區封店鋪等超常規“硬核”防疫的法律邊界在哪裡?涉及疫情公民的個人信息受保護嗎?新冠肺炎的救治費用如何承擔?商品和服務提價幅度多少算是哄抬物價?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屬於不可抗力?企業合同無法履行是否可因此免責?延長春節假期工資怎麼算?停工停產的企業如何支付員工工資?開工單位有義務提供口罩嗎?沒有口罩的員工可以拒接上班嗎?上下班途中感染病疫的算工傷嗎?在家辦公期間受傷可認定為工傷嗎?企業對在家辦公的員工可以適度降薪嗎?等等。以上問題都是新冠肺炎爆發以來媒體和公眾關注度相當高的熱點問題,而分析和解決每一個問題都需要相應法律知識的理解和運用。大學生關注和思考這些涉法問題的過程,是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融入具體的社會情境、將法律知識轉化為生活知識的實踐過程,並在此過程中形成深化法治認知、構建法治認同的重要資源。

需要指出的是,大學生對社會主義法治的接納和遵從固然是群體法治認同最重要的表現,但仍不是完整意義上的認同,因為真正的認同必須及於主體對客體制度建構及實踐運行的自覺介入並於其間充分釋放主體的能動性。我們認為,大學生可從如下方面積極實施輸出性法治實踐,並在持續穩定的輸出過程中提升認知水平、優化價值體認、強化法治認同。

其一,嚴格遵紀守法做奉法之楷模。遵紀守法是全體公民都必須遵循的基本行為規則。作為高知識群體的大學生,理應自覺強化規則意識、樹立正確的權利義務觀,成為社會成員中遵紀守法之標杆、尊法用法之楷模。值得大學生引以為戒的是,在全民抗疫的過程中,也有個別大學生存在著一些對疫情防控措施不配合、個人健康信息謊報隱瞞、轉發不當視頻及發表不當言論等背離法治認同和偏離大學生身份的失當行為。諸如此類有悖於大學生身份的違法行為是絕對應該杜絕的。

其二,積極參與營造法治氛圍、傳播法治文化、弘揚法治精神的法治宣傳活動。在重大疫情防控等非常時期,大學生可以參與其所在地組織的相關法治宣傳。事實上,新冠肺炎防控中相當部分的返鄉大學生已經戰在“疫”線主動擔當,以疫情防控青年志願者的身份承擔著相關法律知識的宣傳工作。如面向所在區域的居民、村(社區)卡點、超市、藥店、農貿市場等發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識》等宣傳資料,利用農村“大喇叭”、廣播“村村響”等持續播報“疫情防控”法律風險提示,面向企業進行復工普法宣傳以助力企業降低復工過程的法律風險等。大學生還應充分發揮年輕人習慣和擅長使用新媒體的優勢,依托信息化網絡平台普及法律知識、傳播法治理念。例如,在新冠肺炎防控中大學生應勇做網絡辟謠生力軍,爭做疫情防控的法治“螺絲釘”:可以借助“360新型肺炎辟謠專區”,丁香醫生、澎湃新聞、騰訊新聞等多個互聯網平台的辟謠專欄等信息查詢平台實時甄別疫情謠言、進行在線辟謠。

其三,以建設者的心態參與立法討論。大學生可基於本次新冠疫情防控的經驗教訓,深入思考我國現行《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立法存在的問題及修改完善的具體建議,還可以在網絡上發起關於我國生物安全立法討論的熱點話題,並以此為國家正在緊鑼密鼓推進中的《生物安全法》立法工作添磚加瓦。

此外,大學生還可以依法行使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法定監督權,積極參與模擬法庭、法律診所、法律辯論等校園法治文化活動,並在這些富有法治教育意義的實踐活動中獲得提升法治認同的持續性力量。

(作者:尹曉敏,浙江樹人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本文系浙江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在重大疫情應對中快速提升大學生的法治認同》(2020YQJY287)研究成果﹔“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名師工作室專項”階段成果。)

(責編:張麗瑋、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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