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信用分級監管,效果幾何?

浙江省發布今年首批生態環境嚴重失信名單

鄭亞麗

2020年07月07日08:11  來源:浙江日報
 
原標題:環境信用分級監管,效果幾何?

7月6日,浙江發布2020年第一批生態環境嚴重失信名單,3家企業“上榜”。今后在參與評優評先、環境影響評價行政許可等行政許可事項上,這3家企業都將受到限制或從嚴審查,可謂環境失信、處處受限。這也是《浙江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今年實施以來發布的首批嚴重失信名單。

浙江將信用評價引入生態環境管理,給違規企業帶來多大程度的震懾?守信企業又將擁有哪些便利?

信用評價動真格

從這次對生態環境嚴重失信企業的懲罰措施看,《辦法》的實施並非紙上談兵,而是動了真格。企業環境信用表現的好與壞都將影響到今后專項資金發放、科技項目立項、評優評獎活動等。

此前,湖州某電子企業就嘗到了“苦果”。原本,該企業入選2019年度全市小微企業成長之星名單,湖州市生態環境局對企業進行環境信用審核時發現,該企業因違規被列入失信企業名單,因此建議不納入評先名單。同樣是湖州的一家物流企業,在申領輻射安全許可証時,由於企業信用等級良好,可享受道路審批綠色通道。原本承諾8個工作日辦理的事項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這也彰顯了《辦法》讓守信者降成本、失信者付代價的價值指向。

“對企業來說,環境信用已實打實能給守信企業帶來優惠。對違規企業的懲處,也不再執行單一的環保處罰,而是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環境失信的成本越來越高。”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解釋。

目前,浙江全省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企業有5.6萬多家,基本涵蓋了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管的企業。

讓監管有的放矢

企業有了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好學生”與“壞學生”一目了然,開展抽查監管也更能有的放矢。

以往,對企業來說,能否被抽查依托的是“雙隨機”抽查規則,伴有更多偶然性。隨著《辦法》的出台,企業根據自身環境信用信息被評為優秀、良好、中等、較差、差五級。評價結果納入“雙隨機”抽查監管,對應的抽查比例分別為30%、50%、100%、150%、200%。也就是說,對於信用狀況好、風險小的企業,可以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反之則加大抽查力度。

“這就倒逼企業下大力氣改善環境信用狀況。”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在“雙隨機”基礎上,以企業的環境信用評級為依據分級分類監管,不僅讓監管更精准有效,對企業來說也是一次正向反饋:企業的環境信用是有用的。

聯合獎懲大格局

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目前,浙江正在打造整體協同、高效運行的聯合獎懲大格局。

這意味著,進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企業,不僅會在生態環境領域受到懲戒,省建設廳、省商務廳等其他部門也有對應的懲戒措施,如“依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依法限制失信企業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企業若不注重信用維護,未來將寸步難行。

企業對環保信用評價的積極性高不高,主要看獎懲力度大不大。接下來,省生態環境廳還將與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對接,進一步拓展信用評價結果的應用范圍,讓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在融資授信、利率費率、還款方式等應用場景落地。

在信用修復上,《辦法》也給了一定的空間。例如,行政處罰、挂牌督辦、生態損害指標扣分滿1年后,參評單位可以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指標修復申請。“懲戒不是最終目的,而是讓企業提高認識,積極整改,在生態環境領域自覺守法守信。”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引入環境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模式以來,截至目前,浙江省已有37家企業通過信用修復退出“黑名單”。

(責編:郭揚、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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