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龍灣出台疫情防控“雙十條”
疫情防控不留死角、不漏盲區。近日,溫州市龍灣區發布《龍灣區經營主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十條規定(試行)》《龍灣區經營主體疫情防控監管責任落實十條規定(試行)》,“雙十條”規定給龍灣19200戶經營戶制定了防疫“硬核標准”,也給監管單位戴上了“緊箍咒”。
市民黃世海在龍灣區永中街道經營著一家“小胖川菜館”,他每天都會與同事們備好口罩、手套,引導客人掃“場所碼”,並保持店內監控良好運營。“疫情防控怎麼做?看這十條標准就行。這就是參考書。”黃世海拿出“雙十條”文件說。記者看到,《龍灣區經營主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十條規定(試行)》中涉及掃碼登記、監控安裝、核酸檢測要求、疫苗接種規定等十個方面,內容都非常細致具體。例如,第三條規定要求經營主體的監控機器要“應裝盡裝”,監控不留死角,視頻保存時間要在7天以上。
龍灣區街面店鋪疫情防控聯合督導組成員孫良東進一步表示,在此基礎上,龍灣響應溫州市號召,對所有經營主體進行綠、黃、紅三色管理,並創新性出台三色管理的“實施標准”:嚴格遵循“主體責任十條”的經營主體,門口會被貼上綠色標識“疫情防控文明經營戶”﹔違反“主體責任十條”部分條款,但不是重點條款的經營主體,則會被貼上“黃標”並要求立即改正﹔若違反“主體責任十條”拖延不改、整改不到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經營主體,會被貼上“紅標”,並責令停業整頓。
“主體責任十條”規定與“三色管理標准”雖然剛發布實施,但相關內容從4月初開始宣傳動員,目前已對社會面疫情防控有序化、規范化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據龍灣區防控辦綜合協調組的宋天曉表示,4月份以來,龍灣轄區內經營主體的場所碼卡點日活率較往日提升了12.8%,監控安裝量的比率較往日提升35.1%。
《龍灣區經營主體疫情防控監管責任落實十條規定(試行)》由龍灣區紀委發布,旨在對參與疫情防控監管的部門和街道以及工作人員戴上“緊箍咒”,其中梳理了監管部門及人員不作為、不擔當、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等十種違規行為。例如,屬地街道、職能部門未形成聯動機制﹔工作推進中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給企業和群眾造成額外負擔等。規定強調,如發現上述情形之一,龍灣區相關部門將啟動問責機制,對相關組織、黨員干部、責任人員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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