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泰順一超市被罰20萬元

潘琪、南文

2020年12月25日09:13  來源:溫州日報
 
原標題:泰順一超市被罰20萬元

超市作為廣大市民日常消費的重要場所,其食品安全也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日前,溫州泰順一超市因銷售腐敗變質食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多種違法行為,被泰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共計20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5月26日晚,泰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消費者投訴舉報,依法對位於該縣羅陽鎮的某超市糕點生產加工間進行現場檢查。經查明,該超市糕點房經營者於2019年12月17日購進包裝上標注為“生產日期為2017年9月6日,保質期18個月,淨含量140克”等內容的“銀珠”1瓶,用於該超市糕點房制售糕點。案發時,該瓶“銀珠”已超過保質期長達14個月,仍存放在該糕點房加工間待用(已開封使用)。6月8日執法人員再次對該超市糕點房制售的“西式蛋糕草莓卷”等四種食品進行監督抽檢,經泰順縣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檢驗,糕點中山梨酸項目超標,判定該產品不合格﹔9月29日,根據消費者反映線索,執法人員在超市對外銷售的某豬肉脯存在直觀可見有白色霉變異常現象。另外,執法人員在檢查時還發現,該超市存在未按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和未按規定標注生產日期銷售食品的違法行為。

該超市在上半年已因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仍然疏於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並發生多種違法行為。泰順縣市場監管局收依法扣押的“銀珠”1瓶,並處罰款70000元,對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處罰款70000元,對銷售腐敗變質食品的行為,處罰款60000元,合計罰款20萬元。

(責編:王蕭蕭、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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