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率先為公安輔警立法 進一步厘清輔警權責邊界

李攀、孫磊

2020年12月27日09:11  來源:浙江日報
 
原標題:杭州率先為公安輔警立法

、 杭州在全省率先立法為公安輔警“明責賦權”。日前,記者從《杭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下稱《規定》)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規定》已由杭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並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據了解,目前,杭州全市實有人口已超過1600萬,但總警力僅有1.26萬名。作為公安工作的重要輔助力量,輔警隊伍長期以來承擔著協助治安巡邏等任務,以緩解警力不足。然而,輔警權責不明確等問題,一定程度制約了這支隊伍的發展。今年,有關部門經過廣泛考察、充分調研和深入研究,數十易其稿,最終促使《規定》出台。

關於輔警的“身份”定義,《規定》明確輔警:“由市、縣(市、區)公安機關招錄,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履行本規定職責,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規定》還進一步厘清了輔警的權責邊界。勤務輔警可以從事協助開展治安巡邏、治安檢查,以及對人員聚集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等公安機關執法崗位的相關輔助工作。文職輔警可以從事協助開展文書助理、檔案管理、接線查詢等公安機關非執法崗位的相關輔助工作。輔警不得從事刑事案件調查取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等必須由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從事的工作。

為了讓輔警隊伍適應新形勢和新變化,今年,杭州公安機關探索建立了標准化訓練體系,對新老輔警進行全方位的素質優化提升。《規定》還對輔警的入職條件與程序、待遇與保障、管理與規范等進行了明確。

(責編:張帆、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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