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好教育懲戒的尺度與溫度

陳廣江

2021年01月04日08:22  來源:嘉興日報
 
原標題:把握好教育懲戒的尺度與溫度

在前期廣泛調研、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近日,教育部制定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規則》指出,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范、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將於今年3月1日起實施。

千呼萬喚之下,教育懲戒權終於落地了。《規則》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作出規定,系統規定了教育懲戒的屬性、適用范圍以及實施的規則、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懲戒納入法治軌道,這在新中國教育史上具有裡程碑意義。

近年來,教育懲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形成社會共識,具體如何實施才是最大問題。現實中,有些老師不敢甚至不想實施懲戒,對犯錯學生聽之任之﹔有些老師則延續“暴力教育”思維,對犯錯學生動輒辱罵甚至毆打。《規則》不回避熱點、難點、痛點,細分了教育懲戒的類別,明確了各類懲戒的具體措施,使教育懲戒有法可依且具備可操作性。比如,一般教育懲戒中包含“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內的教室內站立”,嚴重教育懲戒中包含“給予不超過一周的停課或者停學”,說明罰站、停課、停學等均被列為懲戒手段。

無規矩不成方圓,但執行規矩不能任性。《規則》明確禁止了7類不當教育行為,為教育懲戒劃出了紅線和邊界,以避免教育懲戒異化為體罰。教育是一門愛的藝術,實施教育懲戒的目的是“教育”而非“懲戒”,這就要求各地各校在實施過程中,既要把握好尺度、分寸,還要體現和提升教育的溫度、情懷。同時,教育懲戒的實施,離不開家長和社會的理解、支持,切不可動輒向學校和教師“興師問罪”。

(責編:郭揚、張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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